采购中心 样本条款

采购中心. 主要职责包括组织制订物资采购管理规章制度;组织编制物资采购发展战略、规划和业务计划;组织制订并实施公司总部集中采购物资目录;归口管理物资供应商;归口管理物资仓储和统计;管理进口物资业务等。 主要职责包括收集和研究煤炭市场信息,制定煤炭营销战略、年度煤炭营销策略和营销计划;公司自产煤炭产品、外购煤炭产品国内市场的营销策划、销售网络建设、销售执行、货款结算、信息集成和售后服务;代理煤炭出口;制定煤炭采购计划、商务执行和货源平衡协调,设计产品质量方案;管理煤炭运输计划等。 主要职责包括制订煤化工产品销售战略规划,开展品牌战略和品牌体系建设工作;拟订煤化工产品销售管理制度,建立并完善销售管控体系;统筹规划煤化工产品营销渠道和营销网络建设、仓储物流体系建设等工作;集中销售产品的物流发运工作;协调开展售后技术服务和质量管理工作;集中销售产品的市场开发及客户管理,非集中销售产品客户的备案管理工作;制订集中销售产品的营销方案、销售计划及调运计划,组织实施统一集中销售;指导所属企业其它煤化工产品的销售工作;集中销售产品价格机制的建立、定价及调价工作;煤化工产品销售合同管理工作;集中销售煤化工产品合同文本的起草、组织签订及执行;集中销售产品的对内对外统一结算工作;建立市场信息分析和销售统计报表工作机制;煤化工产品销售管理信息系统的建设及应用。 发行人一贯坚持优良稳健的企业管治作风,不断夯实提高公司治理水平的基础,以实现高效管理、规范运作。发行人始终认为,良好的企业管治是公司可持续发展、不断提升公司价值和维护股东权益的重要前提。近年来发行人的公司治理制度体系得到进一步完善,业务和管控流程得以明晰和优化;信息化建设进一 步加快,全面风险管理体系初步建立,管理效率和公司治理水平持续提升。 发行人按照《公司法》、《证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建立了由股东大会、董事会、监事会和经营层组成的公司治理架构,形成了权力机构、决策机构、监督机构和经营层之间权责明确、运作规范的相互协调和相互制衡的机制。发行人已制订了《公司章程》、《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监事会议事规则》、《经营层议事规则》、董事会各专门委员会工作细则、《投资管理办法》、 《高级管理人员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财务管理办法》、《会计核算办法》、 《对外担保管理制度》、《信息披露管理制度》、《重大信息内部报告制度》、《投资者关系管理制度》、《关联交易管理办法》、《A 股募集资金使用管理制度》、《内部控制审计制度》、《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制度》等管理制度,使公司治理的体系日臻完善。

Related to 采购中心

  • 采购代理机构 是指集中采购机构或从事采购代理业务的社会中介机构。

  • 采购标的 金额单位:万元 序号 采购计划文号 货物名称 品牌 型号/规格 配置要求 采购数量 协议供货单价 实际成交单价 优惠率(%) 合同总价 1 92200120 230030 格力KFR- 72LW/(72536)FNhAc- B2JY01 格力/GRE E KFR-72L W/(72536) FNhAc-B2 JY01 生产厂商:珠海格力; 是否需要安装:需要; 质保时间 (个月):72; 品牌:格力/G REE; 型号:KFR-72LW/( 72536)FNhAc-B2JY01; 计量单位:套; 颜色分类:白; 内机尺寸(长*宽*高) (mm):518×1770×347; 外机尺寸(长*宽*高) (mm):958×6 60×402; 冷暖类型:冷暖型; 产品类型:柜机; 能效等级:二级; 上门安装、调试:供应商提供; 上门维修:供应商提供; 是否中小企业制造产品:是; 适用面积:30-40㎡; 空调技术:变频; 功率:3匹; 内机堆码层数极限:未知; 室内机噪音:42; 外机堆码层数极限:未知; 智能类型:智能; 12 0.540000 0.540000 0.000000 6.480000 注:

  • 采购内容 1、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2、项目采购清单(包含货物名称、规格、型号、数量、价格):

  • 采购文件 1.采购文件由竞标人须知前附表;竞标人须知;项目技术规格、数量及质量要求;商务条款;竞标文件格式等五部分组成。

  • 采购人 本项目是指博罗县民政局,是采购活动当事人之一,负责项目的整体规划、技术方案可行性设计论证与实施,作为合同采购方(用户)的主体承担质疑回复、履行合同、验收与评价等义务。

  • 采购人信息 采购单位:黑龙江林业职业技术学院采购单位联系人: 曹平 地址: 黑龙江省牡丹江市爱民区文化街00号联系方式: 13945314165

  • 采购合同 项目名称:项目编号: 甲方:(买方)乙方:(卖方)

  • 代销机构 指符合《销售办法》和中国证监会规定的其他条件,取得基金代销业务资格并与基金管理人签订了基金销售服务代理协议,代为办理基金销售业务的机构

  • 收益分配的原则 1.理财产品收益分配采取现金方式;

  • 延滞利息 第39条 契約者は、料金その他の債務(延滞利息を除きます。)について支払期日を経過してもなお支払いがない場合には、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支払いの日の前日までの日数について、年14.5%の割合で計算して得た額を延滞利息として支払っていただきます。 ただし、支払期日の翌日から起算して15日以内に当該支払期日に係る債務全額の支払いがあった場合は、この限りでありませ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