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内容 茂名市税务局现建设办公区一体化智能管理项目来对两个办公区进行统一管理,通过综合管理平台实现对两个办公区集中统一管理,该系统包括 6 大子系统,分别是人行道闸及访客管理子系统、智能就餐管理子系统、门禁管理子系统、车辆进出管理子系统、公车管理子系统及智慧公车钥匙柜子系统。 1、 人行道闸及访客管理子系统。人员通道实现对受控区域的有效管控,主要釆用人脸识别、工作卡等方式管理进岀人员,所有进出受控区域的人员均需经过认证通过后方可通行,通道全部为混进混岀通道,还设有残疾专用通道、基础围栏,提供体温自动检测功能,防止未授权人员及体温异常人员随意进入受控区域,提升内部安全系数。增加 访客管理系统,对已授权的市税务局职工人员,经体温检测正常后可开闸通行;对于外来访客,通过人证核验终端进行认证,对访客信息做登记处理,釆集访客照片抓拍,身份证扫描,被访者接受后方可通行,对访客在来访期间所做的操作进行记录,并提供访客预约、访客自助服务等功能,与人员通道进行整合,管控访客的进出区域。
项目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土壤改良、灌溉与排水、田间道路、农田防护与生态环境保持和其它等工程。
建设规模 主项目总用地面积 76083.24 平方米,总建筑面积 面积 3070.40 平方米,配套公建建筑面积 3920.36 平方米,主要包括 高层住宅楼、幼儿园、商业建筑;地下室建筑面积 34996.75 平方米,包括地下车库和小区配套设备用房。
建设目标 本次江门市雪亮工程建设,将充分利用市现有视频建设成果,面向未来社会治理需求和视频技术发展方向,立足于解决当前主要问题, 按照“资源整合、联网共享、创新应用、统筹规划、消除盲区、优化布局”的基本策略,以“更全面的感、更稳健的传、更智慧的管、更便捷的用”为建设框架,统一规划、统一管理、统一部署、统一建设,统一运维,有重点有步骤地推进视频云建设,打破部门壁垒、地域界限,汇集视频信息资源,进行全面视频信息共享,整合优化全市公共视频监控资源,实现“全域覆盖、全网共享、全时可用、全程可控”,切实满足政府职能部门、行业条线、企业单位、社会公众视频应用需求。 因此,本项目将建设一个综治分平台,提升视频图像的收集、存储、分析、处理、运维、管理能力,实现应用与计算资源解耦、业务与应用解耦,实现对视频资源的统一管理,可灵活弹性分配给各个应用系统进行快速上线,通过统一数据管理,实现开放任意数据给任意指定业务。 本项目将进一步推动全市视频监控系统从单一的视频图像采集向多源信息采集汇聚转变、从零散独立的视频监控应用向融合各类业务数据的视频大数据分析、智能化解析、集成化应用转变,将平台视频图像资源数据和服务能力开放赋能全市各部门使用,各部门通过统一门户系统按需申请调阅相应数据资源。 本次建设人像图片、车辆图片和视频结构化能力,可实现多种类算法共存共管、算法灵活选择、按需编排,算法可上可下,提供丰富的算法迭代演进能力,支持智能赋能各部门创新应用,提升实战效能。全市各部门可按需集成服务能力,构建创新应用模式,赋能全市政务、民生、警务、产业。 主要建设目标如下: (1) 开放共享
关于联合体投标 若《投标邀请函》接受联合体投标的: (1)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可以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 (2)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根据采购项目的特殊要求规定投标人特定条件的,联合体各方中至少应当有一方符合《投标邀请函》规定的供应商资格条件(实质性要求)。 (3) 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并在投标文件内提交,明确约定联合体主体及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在同一合同项下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投标。 (4) 下载招标文件时,应以联合体协议中确定的主体方名义下载。 (5) 联合体投标的,应以主体方名义提交投标保证金(如有),对联合体各方均具有约束力。 (6) 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同一项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业绩等有关打分内容根据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责任,确定一方打分,不累加打分;评审标准无明确或难以明确对应哪一方的打分内容按主体方打分。 (7) 联合体中任意一方为中小企业的,该方应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8) 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采购人签订采购合同,就采购合同约定的事项对采购人承担连带责任。
手取金の使途 上記の手取概算額268,760千円に「1 新規発行株式」の(注)
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 4.4.1 联合体各方应共同与发包人签订合同协议书。联合体各方应为履行合同承担连带责任。 4.4.2 联合体协议经发包人确认后作为合同附件。在履行合同过程中,未经发包人同意,不得修改联合体协议。 4.4.3 联合体牵头人负责与发包人和监理人联系,并接受指示,负责组织联合体各成员全面履行合同。
派駐勞工(指受廠商僱用,派駐於機關工作場所,依廠商指示完成契約所定工作項目者)權益保障 由機關衡酌個案情形於招標時勾選) (1) 廠商如僱用原派駐於機關之派駐勞工,並指派繼續在該機關提供勞務而未中斷年資者,應溯自該派駐勞工在機關提供勞務之第一日併計該派駐勞工服務之年資,計算特別休假日數,以保障其休假權益。派駐勞工依性別工作平等法申請育嬰留職停薪,並於復職後繼續派駐於同機關,除留職停薪期間外,依前揭約定併計特別休假。 (2) 派駐勞工薪資採固定金額(由機關於招標時勾選): □按月計酬。每月薪資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詳標價明細表。不得少於勞動基準法規定之最低基本工資);在機關提供服務期間如不足 1 個月,以每月薪資除以當月日曆天數後,按實際工作日數 (含期間之休息日及例假日)比例核算。 □按日計酬。每日薪資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詳標價明細表。於法定正常工作時間內不得少於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之每小時基本工資額乘以工作時數之金額)。 □按時計酬。每小時薪資 元(由機關於招標時載明;未載明者,詳標價明細表。不得低於勞動基準法基本工資之每小時基本工資額)。 (3) 廠商對於派至機關提供勞務之派駐勞工,其請假、特別休假(含年資併計給予)、加班(延長工作時間)及年終獎金(獎金或分配紅利)等工資給付之勞動條件,應依勞動基準法暨其施行細則、勞工請假規則及性別工作平等法規定辦理。 (4) 廠商對於派至機關提供勞務之派駐勞工,應落實性別工作平等法之性別歧視禁止、性騷擾防治及性別工作平等措施規定。 (5) 廠商不得因派駐勞工提出申訴(含性騷擾)或協助他人申訴(含性騷擾),而予以解僱、調職或其他不利之處分。 (6) 其他:
分包廠商不得將分包契約轉包 其有違反者,廠商應更換分包廠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