復健服務. 我們承保由醫療機構門診部門或保健專業人士辦公室提供的包括物理治療、語言治療、職業治療在內的復健服務,每計劃年度每種症狀最多 60 次治療。治療次數限制適用於綜合起來的所有治療。對於這一福利,「每種症狀」是指引發治療需要的疾病或損傷。 我們承保語言和物理治療,僅當: • 這些治療與您疾病或損傷的治療或診治有關(對於參保兒童,治療也可以是針對經醫療診斷的先天性缺陷); • 這項治療由醫師安排;並且 • 您已因為同一疾病或損傷住院或接受手術。 承保的復健服務必須在以下事件發生的六(6)個月以內開始: • 造成需要治療的損傷或疾病發生的日期; • 你從實施手術的醫院出院的日期;或 • 實施門診手術治療的日期。 這些情況下,治療絕不會超過365天。
復健服務. 我們每計劃年度承保 60 天住院復健服務,包括:物理治療、語言治療和職業治療。治療次數限制適用於綜合起來的所有治療。 我們承保語言和物理治療,僅當:
1. 這些治療與您疾病或損傷的治療或診治有關(對於參保兒童,治療也可以是針對經醫療診斷的先天性缺陷);
2. 這項治療由醫師安排;並且
3. 您已因為同一疾病或損傷住院或接受手術。 承保的復健服務必須在以下事件發生的六(6)個月以內開始:
1. 造成需要治療的損傷或疾病發生的日期;
2. 你從實施手術的醫院出院的日期;或
3. 實施門診手術治療的日期。
復健服務. 病患因生病、受傷或殘疾造成日常生活技能受損或喪失,此類服務旨在協助人們保持、復原或提高這些技能。這些服務包括住院和/或門診理療、職業治療和語言治療。 福利附表:合約的這一部分介紹自付費用、自負額、共同保險、付現限額、預授權要求和承保服務的其他限制。
復健服務. 依住民需要復健醫師安排復健活動(物理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