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 样本条款

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在本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并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被烧伤,本公司将按所附《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给付表》(简称《给付表二》),给付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予被保险人,给付金额为烧伤程度所对应的保险金给付比例乘以意外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 若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事故导致烧伤,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本公司将仅 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 若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以较高的烧伤保险金金额为准,即:若后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需扣除前次已给付的烧伤保险金;若前次烧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则本公司不再给付后次的烧伤保险金。若不同的意外事故导致的烧伤,发生在身体不同的部位,本公司将给付各项烧伤保险金之和。

Related to 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

  • 意外伤害 指以外来的、突发的、非本意的和非疾病的客观事件为直接且单独的原因致使身体受到的伤害。

  • 合同格式 以下简称“甲方”) (以下简称“乙方”) (以下简称“见证方”)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 1.基金托管人可以基金的名义在其营业机构开立基金的银行账户,并根据基金管理人合法合规的指令办理资金收付。本基金的银行预留印鉴由基金托管人保管和使用。

  • 保险合同构成 本保险合同(以下简称“本合同”)由保险单或其它保险凭证及所附条款、投保单等与本合同有关的投保文件、合法有效的声明、批注、批单、其它书面协议构成。

  • 損害賠償 第6条 甲は、第4条又は前条第2項の規定により本契約を解除した場合は、これにより乙に生じた損害について、何ら賠償ないし補償することは要しない。

  • 财务会计信息 一、发行人财务报告总体情况

  • 基本信息 企业名称 嘉兴信业盛韬肆号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 注册号 330402000169564 执行事务合伙人 信盛业腾(委派代表:马全军) 企业类型 有限合伙企业 主要经营场所 嘉兴市广益路 705 号嘉兴世界贸易中心 1 号楼 2205 室-48 经营范围 实业投资、投资管理。(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成立日期 2015 年 2 月 27 日 合伙期限至 2015 年 2 月 27 日至 2025 年 2 月 26 日 登记机关 嘉兴市南湖区工商局

  • 基金银行账户的开立和管理应符合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有关规定 4.在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条件下,基金托管人可以通过基金托管人专用账户办理基金资产的支付。

  •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 托管账户 甲方在乙方指定的营业机构开立的保管、管理和运用本理财产品资金的专用银行账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