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同生效日 样本条款

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发生效力的起始日。该日期以保险单载明的日期为准。
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自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盖章之日起生效。
合同生效日. 指协议正式签署之日。
合同生效日. ‌ 指本合同双方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正式签署并加盖公章之日。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日期为生效日。如依照适用法律需要履行审批程序的,则在有权部门审批后生效。
合同生效日. 本合同的生效日期(简称“生效日”)为双方签字之日。
合同生效日. 指本合同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并加盖单位 公章之日,如果双方签署日期不一致,则以较晚日期为合同生效日。 工作日 指除中国法定休息日和法定节日或假日以外的、各机构普 遍工作的任何日期。 移交日 指合作期届满之日后的第一个工作日;本合同提前终止的, 以届时经双方书面同意的移交日期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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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同生效 19.1 本合同在合同各方签字盖章并且甲方收到乙方提供的履约保证金后生效。

  • 合同生效条件 本合同经甲乙双方法定代表人或授权委托代理人签字,并盖章后生效。

  • 合同生效及其他 1、 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兵团一张网”在线征集项目-石河子市峰华雅培商贸有限公司的框架协议 第八师石河子市本级 网上超市项目招标文件以及投标文件、询标纪要、电子卖场(网上超市)项目入围协议和承诺书是本合同不可分割的组成部分,本合同未尽事宜从其规定。若本合同约定与前述文件约定不一致的,按照下列顺序予以解释:

  • 合同签订 1.1采购人应当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三十日内(广州市规定自《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二十日内签订合同),按照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的约定,与中标供应商签订合同。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供应商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超过30天尚未完成政府采购合同签订的政府采购项目,采购人应当登录广东省政府采购网,填报未能依法签订政府采购合同的具体原因、整改措施和预计签订合同时间等信息。

  • 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基金管理人应当在基金合同生效的次日在指定媒体和网站上登载基金合同生效公告。

  • 基金合同生效 根据有关规定,本基金满足基金合同生效条件,基金合同于 2019 年 1 月 29 日正式生效。自基金合同生效日起,本基金管理人正式开始管理本基金。

  • 基金托管人对基金投资的监督和检查自《基金合同》生效之日起开始 3、基金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对下述基金投资禁止行为进行监督: 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及《基金合同》的约定,本基金禁止从事下列行为:

  • 合同文件 本合同所附下列文件是构成本合同不可分割的部分:

  • 合同条款 按照实际情况编制填写。招标文件第五章已有规定的,双方均不得变更或 调整;招标文件第五章未作规定的,双方可通过友好协商进行约定)。

  • 合同解除 7.1 您解除合同的手续及风险 如果被保险人未发生保险事故,且您在犹豫期后要求解除本合同,请填写解除合同申请书并向我们提供下列资料的原件: (1) 本合同; (2) 您的有效身份证件。 自我们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时起,本合同终止。我们自收到解除合同申请书之日起 30 日内向您退还本合同终止时的现金价值。 您在犹豫期后解除合同会遭受一定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