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 样本条款

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因该意外事故为直接单独原因身故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任何被保险人在旅行期间因遭受意外事故且自该意外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本公司按保险单上所载该被保险人相应的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但若被保险人被宣告死亡后生还的,保险金受领人应于知道或应当知道被保险人生还后三十日内退还本公司给付的身故保险金。本保单不承保因被保险人失踪而假设的意外死亡。 若该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款第 2 至第 3 项的保险金给付,则其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为扣除该二项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 如果被保险人于本合同有效期内,遭遇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死亡,本公司将按意外发生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 如果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本条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或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则其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给付金额为保险金额扣除此二项内任何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 本条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及意外事故烧伤保险金各项保险金给付的累计金额以意外事故发生时本合同的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在境外旅行时遭遇意外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之日起一百八十天内,以此事故为直接且单独原因而死亡,本公司将按意外事故发生时本合同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终止。 如果本合同的被保险人于身故前曾领有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则给付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时需扣除已领取的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 本公司支付的意外事故残疾保险金与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之和,以本合同保险金额为限。
意外事故身故保险金. 在本合同有效期内,如果被保险人因意外事故身故,本公司将按本合同的基本保险金额给付保险金予本合同身故保险金受益人,本合同随即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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