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交价款. 指本合同下甲方转让所持有的产权或股权,自乙方获得的该产权或股权的对价。
成交价款. 甲方将本合同转让标的以人民币(大写) 万元〖即:人民币 (小写) 万元〗(以下简称成交价款)转让给乙方。乙方按照甲方和产权交易机构的要求支付的保证金,在扣除应向产权交易机构支付的交易服务费后,折抵为成交价款的一部分。
合同价款 4.1 具体合同价款见本合同
合同价款支付 12.1 合同价款支付按照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及财政管理相关规定执行。 12.2 对于满足合同约定支付条件的,甲方原则上应当自收到发票后10个工作日内将资金支付到合同约定的乙方账户,不得以机构变动、人员更替、政策调整等为由迟延付款,不得将采购文件和合同中未规定的义务作为向乙方付款的条件。具体合同价款支付时间在【政府采购合同专用条款】中约定。
支付合同价款 发包人应按合同约定向承包人及时支付合同价款。
合同价款与支付 10.2 合同价格形式
预付款 6.1 预付款的支付时间和金额(或占合同价款的比例):30% 。 6.2 扣回预付款的时间、比例: / 。
其他条款 9.1 无论中标与否投标人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转让价款 指乙方受让标的债权所应支付的价款。
合同总价款 人民币 元 大写:人民币 元整
身故保险金申请 1. 保险金给付申请书; 2. 保险单原件; 3. 保险金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4. 公安部门或医疗机构出具的被保险人死亡证明书。若被保险人为宣告死亡,保险金申请人应提供人民法院出具的宣告死亡证明文件; 5. 被保险人的户籍注销证明; 6. 由承运人出具的意外事故证明; 7. 保险金申请人所能提供的与确认保险事故的性质、原因、损失程度等有关的其他证明和资料; 8. 若保险金申请人委托他人申请的,还应提供授权委托书原件、委托人和受托人的身份证明等相关证明文件。
其他條款 22.1 契約之修訂或補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