扣減政策. 投資管理人設有成文扣減政策,當中就基金所收取每類資產詳列政策,以減低交易對手風險。扣減是對抵押品資產的價值所作出的折讓,以計及其估值或流通性狀況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差。適用於所提供的抵押品的扣減政策將與每名交易對手分別商討而定,並將根據相關基金所收取的資產類別而有所不同。扣減將在經適當考慮受壓的期間及市場波動後,按照被用作抵押品的資產所涉及的市場風險來釐定,藉以涵蓋為了將交易平倉而進行變賣時抵押品價值可能出現的最高預期跌幅。扣減政策顧及被用作抵押品的資產所出現的價格波動和抵押品的其他具體特點,其中包括資產類型、發行人的信用、剩餘期限、價格敏感度、授予選擇權、預計在受壓期間的流通性、外匯影響,以及被接納為抵押品的證券與有關交易涉及的證券之間的關連性。 每個資產類別的適用扣減安排之進一步詳情可向管理人索取。 抵押品必須適當地多元化。基金對抵押品發行人的風險承擔將按照本附錄 C 所列單一實體及╱或同一集團內多個實體所承擔的風險的相關限制進行監察。 所收取抵押品必須由獨立於相關交易對手的實體發行。 基金不得出售、質押或再投資所收取的任何非現金抵押品。 在本附錄C 有關抵押品的適用限制規限下,基金所收取的現金抵押品可再被投資於短期存款、優質貨幣市場票據及根據守則第 8.2 節獲認可的或以與證監會的規定大致相若的方式受到監管且獲證監會接納的貨幣市場基金。
扣減政策. 對抵押品施加審慎的扣減政策。將考慮資產的特點(例如信貸情況或價格波動性)作出扣減。子基金不會接受高價格波動性的資產作為抵押品,除非已作出適當審慎的扣減則作別論。經理人將持續檢討扣減情況,確保有關資產就抵押品質素、流動性及價格波動性而言仍然是合資格的抵押品。
扣減政策. 投資管理人設有成文扣減政策,當中就基金所收取每類資產詳列政策,以減低交易對手風險。扣減是對抵押品資產的價值所作出的折讓,以計及其估值或流通性狀況可能隨著時間的推移而轉差。適用於所提供的抵押品的扣減政策將與每名交易對手分別商討而定,並將根據相關基金所收取的資產類別而有所不同。扣減將在經適當考慮受壓的期間及市場波動後,按照被用作抵押品的資產所涉及的市場風險來釐定,藉以涵蓋為了將交易平倉而進行變賣時抵押品價值可能出現的最高預期跌幅。扣減政策顧及被用作抵押品的資產所出現的價格波動和抵押品的其他具體特點,其中包括資產類型、發行人的信用、剩餘期限、價格敏感度、授予選擇權、預計在受壓期間的流通性、外匯影響,以及被接納為抵押品的證券與有關交易涉及的證券之間的關連性。 每個資產類別的適用扣減安排之進一步詳情可向管理人索取。 所收取抵押品必須由獨立於相關交易對手的實體發行。 基金不得出售、質押或再投資所收取的任何非現金抵押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