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术语 公司/上市公司/恒泰 艾普 指 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在深 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股票代码:300157 廊坊新赛浦 指 廊坊开发区新赛浦石油设备有限公司 廊坊恒泰 指 廊坊开发区恒泰石油钻采设备有限公司,为廊坊新赛浦之全资子公司 交易对方/发股对象 指 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 交易标的/标的资产 指 廊坊新赛浦 100%股权 收购价款/交易价格 指 恒泰艾普收购标的资产的价款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本次交易/本次重大资产购买 指 上市公司拟通过向特定对象非公开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相结合的方式,向自然人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购买其所持有的廊坊新赛浦 合计 100%股权 《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于 2011 年 10 月 28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 买资产之协议书》 《补充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平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以现金及发行股份购买 资产之补充协议书》 《盈利预测补偿协议》 指 恒泰艾普与沈超、李文慧、陈锦波、孙庚文及田建 平于 2011 年 11 月 24 日签署的《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盈利预测补偿协议书》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重组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中国证券监 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73 号) 《发行管理办法》 指 《上市公司证券发行管理办法》 《若干问题的规定》 指 《证监会公告[2008]14 号-关于规范上市公司重大 资产重组若干问题的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08]14 号) 《格式准则 26 号》 指 《公开发行证券的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 第 26 号-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申请文件》 《财务顾问办法》 指 《上市公司并购重组财务顾问业务管理办法》(中 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令第 54 号) 《股票上市规则》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中国证监会/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深交所 指 深圳证券交易所 基准日 指 本次交易的审计、评估基准日,即 2011 年 9 月 30 日 发行股份的定价基准日 指 恒泰艾普董事会通过《恒泰艾普石油天然气技术服务股份有限公司重大资产购买暨关联交易预案》相 关决议公告之日 交割日 指 本次交易对方将标的资产过户至上市公司名下之日 元 指 人民币元 独立财务顾问/华泰 联合证券 指 华泰联合证券有限责任公司 中伦律所 指 北京市中伦律师事务所 立信审计 指 立信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后改制更名为立信会 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 中联评估 指 中联资产评估集团有限公司 最近三年 指 2009 年、2010 年和 2011 年
申购费率 M<100 万 1.50% 100 万≤M<500 万 1.00% M≥500 万 每笔 1000 元
工作範圍 2.1 與下列單位進行工作協調:
法令の変更 不可抗力による解除の効力等
股票投资策略 本基金依托于基金管理人的投资研究平台,紧密跟踪中国经济转型的发展方向,精选质地优秀、具备长期价值增长潜力的公司。股票投资采用定量和定性分析相结合的策略。
收益分配的时间和程序 本基金每个工作日进行收益分配。每个开放日公告前一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 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若遇法定节假日,应于节假日结束后第二个自然日,披露节 假日期间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节假日最后一日的 7 日年化收益率,以及节 假日后首个开放日各类基金份额的每万份基金已实现收益和 7 日年化收益率。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本基金每日例行对当天实现的收益进行收益结转(如遇节假日顺延),每日例行的收益结转不再另行公告。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 公开披露的基金信息包括 (一)基金招募说明书、《基金合同》、基金托管协议、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其他經機關認定確屬不可抗力者 (六)前款不可抗力或不可歸責事由發生或結束後,其屬可繼續履約之情形者,應繼續履約,並採行必要措施以降低其所造成之不利影響或損害。
交付和验收 1、交货时间: 地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