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包括:
1、 在合同签订后 90 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基础及相关的设计、制作所需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电子版文件应当能够使用常用版本软件可以阅读甚至使用,进口货物、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2、 在预验收前,提供货物各部分的功能描述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3、 在终验收前,提供为保证货物后续正常运行所需的工装、吊(挂)具明细及其图纸、具体技术要求等资料(如果供货范围包含该部分实物)。
4、 在终验收前,提供确定的维修所需要且买方可以自行采购的外购件、外协件、电气元件及主要原材料的供货厂家明细表。
5、 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包括货物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图纸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资料。
6、 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的操作维护手册、保养维修手册、安全注意事项等的使用说明书、仪器仪表检定和使用维修说明书、合格证、产品样本等技术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
7、 在终验收后、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的电气资料(包括接线图、原理图、布线图、梯形图等)、液压(气动)原理图和系统图、安装基础图、维修图等有关的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非标准货物还应当提供设计总图、全线布置图等详细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
8、 本条款所列的技术资料、图片、影像等,投标方应各提供5套,其中2套为电子版光(软)盘;每份技术文件应装有目录清单。
9、 本条款所列要求,如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免费补充或增加。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包括: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卖方应提供以下文件资料,其费用应包括在技术服务价格之内。技术文件应完整、清楚、足够保证现场安装、试运转以及正常安全运行和维修。资料和文档包含: 系统文档 系统使用说明书; 激励测试报告; 开环测试报告; 闭环测试报告; 相关培训教材;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在合同签订后 15 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或生产线)基础及相关的设计、制作所需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电子版档应当能够使用常用版本软件可以阅读甚至使用,进口货物、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包括:
1. 在合同签订后 7 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基础及相关的设计、制作所需的纸质及电子版资料;电子版文件应当能够使用常用版本软件可以阅读甚至使用,进口货物、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2. 在预验收前,提供货物各部分的功能描述文件、图片、影像等资料(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对照)。
3. 在终验收前,提供为保证货物后续正常运行所需的具体技术要求等资料(如果供货范围包含该部分实物)。
4. 在终验收前,提供确定的维修所需要且买方可以自行采购的外购件、外协件、电气元件及主要原材料的供货厂家明细表。
5. 在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包括货物的备品备件、易损件和专用耗材的图纸及技术参数、技术要求等资料。
6. 在终验收后的第一笔货款支付日之前,提供关于采购货物的操作维护手册、保养维修手册、安全注意事项等的使用说明书、仪器仪表检定和使用维修说明书、合格证、产品样本等技术资料(含图片和影像等资料);对于进口设备,应有中外文资料说明。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 技术资料供货范围包括:
1、 在合同签订后 20 个日历日内,提供货物基础及相关的设计、制作所需的纸 质及电子版资料;
2、 法兰盘毛坯及空心半轴产品,由投标方负责检验,并提供检验报告。
3、 投标方须负责在货物到达招标方工厂时,与货物一并提供包括货物的维护手册、保养手册、产品样本等技术资料、图片、影像等资料。
4、 本条款所列的技术资料、图片、影像等,投标方应各提供 3 套,其中 1 套为电子版光(软)盘;每份技术文件应装有目录清单。
5、 本条款所列要求,如招标方认为投标方提供的资料不能满足要求时,有权要求投标方免费补充或增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