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书的准备 样本条款

投标书的准备. 3.3.1 投标书的符合程度 3.3.1.1 投标人应认真审阅招商文件的所有内容,如果在收到招商文件后发现有缺页、印刷不清楚或对其中内容不理解等应向招商人提出,由此导致投标书不符合招商文件的要求,其责任应由投标人自负。 3.3.1.2 就本条款而言,实质性响应招商文件的投标书,应该与招商文件的所有条款、条件和规范相符,无显著差异和保留。所谓显著差异或保留是指对项目的内容范围、期限、招商人确定的基本条件及要求(包括商务函和基本资料、商务方案、运营方案及场地技术条件)、经营权转让费报价等产生实质性影响,或者对合同中约定的招商人的权利及投标人的责任造成实质性限制或免除的,而且纠正这种差异或保留,将会对其他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人的竞争地位产生不公正影响的表述。 3.3.1.3 应仔细阅读招商文件中所有的须知、条件、格式、要求、说明,以保证投标书与资格预审提交材料、招商文件的条款和要求一致。与资格预审提交的材料不一致、或与招商文件要求不一致或投标主体与资格预审主体不一致的投标书将被拒绝,并且不允许投标人通过修正或撤消其不符合要求的差异或保留使之成为实质上响应要求的投标书。 此外,如果投标书提出下列要求,则该投标书将被拒绝: (1) 要求招商人提供项目的内部收益率的保证; (2) 要求招商人提供本招商文件第五章的合同文本中已经列明的承诺或条件之外的承诺或条件。 3.3.1.4 投标书的信息资料必须: (1) 完整、准确,完全按照招商文件的要求准备包括商务函、基本资料、商务方案及运营方案等完整的投标书,且与资格预审阶段提交的相关材料相一致; (2) 按照上述要求提交的信息资料应足够详尽。如果投标人提交的信息资料不充分,招商人可以但无义务要求投标人补交资料。 (3) 投标人提交的,用以澄清其投标书的资料应在不影响投标书实质性内容的前提下,方可能被接受、以及按其对应的上下文予以考虑,否则投标书将被拒绝。 3.3.2 商务函 每一投标人应按本招商文件的要求和所提供的格式,填写、签署、盖章,并随投标书的递交而提交一份商务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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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谈判小组 3.1 谈判小组由采购人代表和评审专家共3人以上单数组成,其中评审专家人数不得少于谈判小组成员总数的2/3。 3.2 谈判小组成员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回避: (1) 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与供应商存在劳动关系,或者担任过供应商的董事、监事,或者是供应商的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 (2) 与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 (3) 与供应商有其他可能影响政府采购活动公平、公正进行的关系; 3.3 谈判小组负责具体评标事务,并独立履行下列职责: (1) 确认或者制定谈判文件; (2) 审查供应商的响应文件并作出评价; (3) 要求供应商对响应文件有关事项作出澄清或者说明,与供应商进行分别谈判; (4) 编写评审报告; (5) 确定成交候选人名单,以及根据采购人委托直接确定成交人; (6) 向采购人、采购代理机构或者有关部门报告评审中发现的违法行为; (7)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职责。

  • 特别说明 1、 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资格、信誉、荣誉、业绩与企业认证必须为本法人所拥有。投标人投标所使用的采购项目实施人员必须为本法人员工(指本法人或控股公司正式员工)。 2、 投标供应商所投产品除招标文件中明确规定要求“提供官网截图或相应检测报告的证明材料”以外,所有技术参数描述均以投标文件为准,投标供应商需在投标文件中说明本次投标产品的技术参数是否与官网上公开的技术参数一致,如不一致,明确哪些参数不一致,不一致的原因以及使用何种技术可以达到投标产品参数。投标供应商对所投产品技术参数的真实性承担法律责任。项目招标结束后、质疑期限内,如有质疑供应商认为中标供应商所投产品、投标文件技术参数与招标需求存在重大偏离、错误、甚至造假的情况,应提供具体有效的证明材料。 3、 投标人在投标活动中提供任何虚假材料,其投标无效,并报监管部门查处;中标后发现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七十七条第一款第一项之 规定,处以采购金额千分之五以上千分之十以下的罚款,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在一至三年内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有违法所得的,并处没收违法所得,情节严重的,由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吊销营业执照;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 投标人不得相互串通投标报价,不得妨碍其他投标人的公平竞争,不得损害采购人或其他投标人的合法权益,投标人不得以向采购人、评标委员会成员行贿或者采取其他不正当手段谋取中标。 5、 投标文件格式中的表格式样可以根据项目差别做适当调整,但应当保持表格样式基本形态不变。 6、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 内部控制措施 公司确立“制度上控制风险、技术上量化风险”,积极吸收或采用先进的风险控制技术和手段,进行内部控制和风险管理。 (1) 公司逐步健全法人治理结构,充分发挥独立董事和监事会的监督职能,严禁不正当关联交易、利益输送和内部人控制现象的发生,保护投资者利益和公司合法权益。 (2) 公司设置的组织结构,充分体现职责明确、相互制约的原则,各部门均有明确的授权分工,操作相互独立。公司逐步建立决策科学、运营规范、管理高效的运行机制,包括民主、透明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议事规则,高效、严谨的业务执行系统,以及健全、有效的内部监督和反馈系统。 (3) 公司设立了顺序递进、权责统一、严密有效的内控防线:

  • 其他账户的开设和管理 在本托管协议订立日之后,本基金被允许从事符合法律法规规定和《基金合同》约定的其他投资品种的投资业务时,如果涉及相关账户的开设和使用,由基金管理人协助托管人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基金合同》的约定,开立有关账户。该账户按有关规则使用并管理。

  • 投标方式 1.1 投标方式采用网上投标,流程如下: 应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提前注册并办理电子签章CA,CA用于制作投标文件时盖章、加密和开标时解密(CA办理流程及驱动下载参考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办事指南-CA办理流程)具体操作步骤,在黑龙江省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xxx.xx/)下载政府采购供应商操作手册。

  • 基金管理人应保证基金托管人在执行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时,基金托管资金账户或资金交收账户上有充足的资金 基金的资金头寸不足时,基金托管人有权拒绝基金管理人发送的划款指令,但应及时通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在发送划款指令时应充分考虑基金托管人的划款处理时间。在基金资金头寸充足的情况下,基金托管人对基金管理人符合法律法规、基金合同、本协议的指令不得拖延或拒绝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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