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审查. 21.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审查. 1.投标文件资格性审查:评标委员会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资格证明、投标保证金等进行审查,以确定投标人是否具备投标资格。
投标文件审查. 3.1投标文件的资格性审查:依据法律法规和招标文件的规定,对投标文件中的合格供应商要求证明文件等进行审查,以确保供应商是否具备相应资格。资格审查内容如下: 序号 项目内容 评审标准 1 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提供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统一社会信用代码的营业执照等);自然人提供身份证明 合法有效 2 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 6 个月内依法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至少提供其中一个月的纳税和缴纳社保的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保及依法免税的供应商则需提供相应的 合法证明材料 符合要求 3 供应商经审计 2023 年的财务报告或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 合格有效 4 采购活动前 3 年内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见供应商承诺函) 符合要求 5 提供具有履行本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格式自拟) 符合要求 6 通过“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 查询相关主体信用记录,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 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 以投标文件上传截止时间后当天内招标代理机构的查询结果为准 在评标开始前,由采购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对各供应商的资格证明资料进行审查,未提供或提供不全的或有一项因素不符合审查标准的,视为资格审查不合格。
投标文件审查. 对所有投标人的评估,都采用相同的程序和标准。评议过程将严格按照招标文件的要求和条件进行。 有关投标文件的审查、澄清、评估和比较以及推荐中标候选人的一切情况都不得透露给任一投标人或与上述评标工作无关的人员。 投标人任何试图影响评标委员会对投标文件的评估、比较或者推荐中标候选人的行为,都将导致其投标无效,其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人依据《黄石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招标和采购管理办法(试行)》(黄建办[2022]35号)要求组建遴选小组。开标现场由遴选小组对各投标人进行审查,只有审查合格的投标人方能进入比价或评分阶段。
投标文件审查. 招标小组依据招标文件的规定,从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的有效性、完整性和对招标文件的响应程度进行审查,以确定是否对招标文件的实质性要求作出承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