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评标部分) 样本条款

投标文件(评标部分). 份数要求一式五份,其中正本一份、副本四份, 并在外包装上标记为投标文件(评标部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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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文件份数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

  • 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的密封和标记

  • 投标文件的初审 24.1 评标委员会将审查投标文件是否完整、总体编排是否有序、文件签署是否合格、投 标人是否提交了投标保证金、有无计算上的错误等。 24.2 算术错误将按下列方法更正: 投标文件的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投标总价金额与按分 项报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分项报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分项报价金额小数点有 明显错位的,应以投标总价为准,并修改分项报价。 如果投标人不接受对其算术错误的更正,其投标将被否决。 24.3 对于投标文件中不构成实质性偏差的不正规、不一致或不规则,评标委员会可以接 受,但这种接受不能损害或影响任何投标人的相对排序。 24.4 在详细评标之前,评标委员会要审查每份投标文件是否实质上响应了招标文件的要 求。实质上响应的投标应该是与招标文件要求的关键条款、条件和规格相符,没有重大偏离的投标。对关键条文的偏离、保留或反对,例如关于投标保证金、适 用法律、税及关税、加注星号“(*”)的条款等内容的偏离将被认为是实质上的偏 离。评标委员会决定投标的响应性只根据投标本身的真实无误的内容,而不依据 外部的证据,但投标有不真实不正确的内容时除外。 24.5 实质上没有响应招标文件要求的投标将被否决。投标人不得通过修正、补充或撤 销不合要求 的偏离或保留从而使其投标成为实质上响应的投标。招标文件要求提 供原件的,应当提供原件,否则将否决其投标。 24.5.1 在商务评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人或其制造商与招标人有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 2) 投标人参与项目前期咨询或招标文件编制的; 3) 不同投标人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 4) 投标文件未按招标文件的要求签署的; 5) 投标联合体没有提交共同投标协议的; 6) 投标人的投标书、资格证明材料未提供,或不符合国家规定或者招标文件要 求的; 7) 同一投标人提交两个以上不同的投标方案或者投标报价的,但招标文件要求 提交备选方案的除外; 8) 投标人未按招标文件要求提交投标保证金或保证金金额不足、保函有效期不 足、投标保证金形式或出具投标保函的银行不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 9)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加注星号“(*”)的重要商务条款要求的; 10) 投标报价高于招标文件设定的最高投标限价的; 11) 投标有效期不足的; 12) 投标人有串通投标、弄虚作假、行贿等违法行为的; 13) 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商务条款的。 24.5.2 技术评议过程中,有下列情形之一者,其投标将被否决: 1) 投标文件不满足招标文件技术规格中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要 求,或加注星号“(*”)的重要条款(参数)无符合招标文件要求的技术资料 支持的; 2)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一般参数超出允许偏离的最大范围或最多项数的; 3) 投标文件技术规格中的响应与事实不符或虚假投标的; 4) 投标人复制招标文件的技术规格相关部分内容作为其投标文件中一部分的; 5) 存在招标文件中规定的否决投标的其他技术条款的。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

  • 审议的方式和过程 董事会决议为通讯方式表决,审议过程为关联董事回避表决,非关联董事(包括独立非执行董事)均投赞成票。

  • 投标文件的组成 11.1 资格文件: 11.1.1 符合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应当具备的一般条件的承诺函; 11.1.2 联合协议(如果有); 11.1.3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果有); 11.1.4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如果有)。

  • 投标文件的解密 到达开标时间后,投标人需携带并使用制作该投标文件的同一数字证书参加开标解密,投标人须在采购代理机构规定的时间内完成投标文件解密,投标人未携带数字证书或其他非系统原因导致的逾期未解密投标文件,将作无效投标处理。

  • ポイント > 相手から開示提供等を受けた秘密情報の管理方法に関する条項である。 <解説> 従前に締結した秘密保持条項との関係整理

  • 迟交的投标文件 15.1 采购代理机构将拒绝并原封退回在其规定的投标截止时间后收到的任何投标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