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2.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开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含商务部分、技术部分、经济部分),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和目录,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7.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 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人应按投 标资料表的规定,同时提供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纸质投标 文件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除非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当电子介质的投标文件与 纸质投标文件不一致时,以纸质投标文件为准。
17.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单位负责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单位负责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除投标资料表中另有规定外,投标文件的每一页都应由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用姓或首字母签字。 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为正本的复印件。投标文件必须编制目录、逐页标注连续页码并以左侧书本形式胶装成册,不得采用活页夹,否则视为无效投标文件。
17.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按照本须知第10条的要求,准备本须知前附表第7项规定套数的投标文件,各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采用胶装方式装订成册,装订应牢固、不易拆散和换页,不得采用活页装订,不能出现纸质材料以外的装订材料(如金属材质及塑料材质等)。投标文件应编制目录及注明页码,页码放置在页面右下角(如采用双面打印方式,奇数页页码放置在页面右下角,偶数页页码放置在页面左下角),且将目录设置为第1页,依次逐页增加页码,所有分隔页包括空白页以及样本或图片等技术资料也必须连续编制页码。一旦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不符,投标文件将以正本为准。
18.2 纸质投标文件的正本和副本均应使用不能轻易擦去且不易褪色的档案墨水书写或用打印机打印,投标文件的副本也可用复印机复制。不论是书写、打印或复制,均应做到清晰、整洁、规范。
18.3 投标人在递交纸质投标文件的同时还应以只读光盘形式提供投标文件的电子文档(一般文件或表格应采用Word或Excel格式;图纸文件应采用AutoCAD格式;图像文件应采用JPEG或TIF格式),投标人应保证光盘中的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与其纸质投标文件的内容一致。光盘应标有投标人名称。在完成光盘刻录之后投标人应先试读一下,以确保其中的电子文档能正常打开。
18.4 凡招标文件的投标格式中要求投标人代表签名和加盖公章之处,投标文件的正本对应文件均应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签字和加盖投标人的单位公章(公章是指符合《国务院关于国家行政机关和企业事业单位印章的规定》(国发〔1999〕25号)的单位正式印章,下同)。由授权代表签字时,须在投标文件中加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其格式应符合招标文件第六章的规定。
18.5 除投标人对错漏之处做必要修改或补充外,投标文件中不得有随意的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如确有错漏之处确需要手工修改或补充,则必须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在修改或补充之处签字和盖章。
18.6 投标文件副本的上述签名及盖章之处既可由投标人的单位负责人或其授权代表亲笔签署,也可以通过复印将上述签名及盖章复制到副本上。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8.1 投标人应准备投标文件正本一份和(四份)副本,每套投标文件封面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 “副本”。若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投标文件封面见附件格式。
18.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 ,并由投标人或经正式授权并对投标人有约束力的代表在投标文件上签字。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授权证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
18.3 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0.1 投标文件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签字并加盖公章。投标文件由法定代表人签署的,须与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相符;由授权代理人签署的,须提交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投标文件中凡是要求签署和/或加盖公章的,均须由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理人手书签字和/或加盖投标人公章。
10.2 投标文件中如有修改错漏处,应在修改处加盖投标人公章。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5.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开标信封” (包括投标文件电子文档一份)、一份正本(注明投标人名称及项目名称)和五份副本投标文件(含投标函件、技术文件、经济文件),在每一份投标文件上编上页次,装订成册(不允许使用活页夹),并要明确注明 “正本”或“副本”字样,一旦正本和副本发现差异,以正本为准。
15.2 投标文件正本和副本须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签字,后者须将 “法定代表人授权书”以书面形式附在投标文件中。。副本文件可由正本文件复印而成。
15.3 除投标人对错处作必要修改外,投标文件中不许有加行、涂抹或改写。若有修改须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其授权代表进行签字,并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5.4 投标文件的[正本]及所有[副本]的封面均须由投标人加盖投标人法人公章。
15.5 投标文件的封面应注明“采购项目名称、项目编号、投标人名称、投标日期等”。
15.6 电子文件用 MS OFFICE 制作(其中分类投标明细表必须用 MS EXCEL 制作),内容包括:由投标人自行制作的与投标文件(含投标函件、技术文件、经济文件)正本一致的所有文件。电子文件用 U 盘储存,并密封于“开标信封”内。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9.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纸质投标文件一份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纸质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13.1 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和投标资料表中第 13.1 款中规定的副本,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投标文件中应编制目录。正本与副本应分别装订成册。不同包的响应文件不能混装在一册中。
13.2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并由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或被授权的投标人代表按招标文件要求签署。以书面形式出具的一份投标单位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正本应附在投标文件正本中。对于需要签字、盖章的文件需按招标文件要求签字、盖章。
13.3 投标文件中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投标文件签字人在旁边签字或加盖公章才有效。
13.4 投标语言须为中文。如必须用英文时应附中文译文。中文与英文如有冲突,以中文为准。
13.5 投标文件中使用的度量衡单位,原则上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20. 1. 投标文件的式样:投标人应准备一份投标文件正本、电子文件和投标资料表中规定数目的副本,投标文件的副本可采用正本的复印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正本”或“副本”。若副本与正本不符,以正本为准。
20. 2. 投标文件的签署:
20. 2. 1.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招标文件要求签名的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签字,投标文件每一页均要求加盖投标人公章,副本可以复印,与正本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附在投标文件中。
20. 2. 2. 投标文件中的任何重要的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由法定代表人或经其正式授权的代表在旁边签章 xxxx://xxx.xxxxxxxx.xx/ 第10页,共19页 广东采联采购招标有限公司 或签字才有效。
投标文件的式样和签署. 9.1 投标文件规格幅面使用 A4 规格纸张,按照招标文件第六章规定的顺序,统一编目编码装订。由于编排混乱导致投标文件被误读或查找不到,其责任应当由投标人承担。投标文件装订采用胶订或线订形式,不得采用活页装订,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2 投标人在投标文件及相关文件的签订、履行、通知等事项的书面文件中的单位盖章、印章、公章等处均仅指与当事人名称全称相一致的标准公章,不得使用其它形式(如带有 “专用章”等字样的印章),否则将被视为无效投标。
9.3 投标文件的正本需打印或用不褪色墨水书写,在适当的位置填写投标人全称并加盖公章,并由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或经正式授权的投标人代表签署全名或加盖本人签名章。不符合本条规定的将被视为无效投标。投标人授权代表须将以书面形式出具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附在投标文件中。投标文件的副本可以是正本的复印件。
9.4 投标文件应字迹清楚,内容齐全,不得涂改或增删。任何行间插字、涂改和增删,必须 有投标人公章及投标文件签字人签字方为有效。
9.5 投标人应按投标资料表规定的份数准备投标文件,每套投标文件须清楚地标明“投标文件正本”、“投标文件副本”、“电子文档”。一旦正本和副本不符,以正本为准;电子文档和纸质文件不符,以纸质文件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