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資本金 样本条款

投資本金. 為本契約條款第二條所定義之投資起始日投資標的幣別之外幣金額。 T:結構式債券之期數。 第t 期:係指自結構式債券起始日起以每 u 個月為一期之週期,例如 u=3,則 2002/1/15 為結構式債券起始日,第 1 期為 2002/1/15 至 2002/4/14,第 2期為 2002/4/15 至 2002/7/14,以此類推。每一期之期初及期末均為結構式債券營業日,若非結構式債券營業日時則需遞延至次一結構式債券營業日。而結構式債券營業日係指該結構式債券所連結之所有標的股及利率指數其所屬報價市場共同之營業日。
投資本金. 指客戶同意承作並載於各結構型產品說明書暨風險預告書上之投資金額。
投資本金. 係指投資保險費自繳費日起,按契約生效日當月匯率參考機構牌告活期存款利率,以單利加計利息至投資起始日之前一評價日之本利和,並於投資起始日依匯率參考機構前一評價日之賣出即期匯率收盤價,轉換為等值之投資標的貨幣單位之外幣金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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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 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 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 1、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公告。

  •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 安全文明施工 5.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的最小化。二、

  •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 基金收益分配原则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每年收益分配次数最多为 12 次,每份基金份额每次基金收益分配比例不得低于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每份基金份额可供分配利润的 10%,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 3 个月可不进行收益分配;

  • 质量保证金 关于是否扣留质量保证金的约定:扣留质量保证金。在工程项目竣工前,承包人按 专用合同条款第3.7条提供履约担保的,发包人不得同时预留工程质量保证金。

  • 本次交易对公司的影响 本次交易完成后将有利于降低公司相关债权的管理成本和催收成本,降低公司的应收账款,促进公司业务持续健康稳定发展,充分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同时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的需要,有利于公司优化资产结构,实现股东利益最大化。本次交易对公司利润的影响最终以公司年度披露的审计报告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