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約の失効) 主契約が効力を失った場合には、この特約も同時に効力を失います。 (猶予期間中の保険事故と保険料の取扱)
基金收益分配的原则 基金收益分配应遵循下列原则: 1、 由于本基金 A 类基金份额不收取销售服务费,而 C 类基金份额收取销售服务费,各基金份额类别对应的可供分配利润将有所不同,本基金同一类别的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2、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投资者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相应类别的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 3、 基金收益分配后各类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各类基金份额净值减去该类别每单位基金份额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 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不违背法律法规及基金合同的规定且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性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经与托管人协商一致,可在按照监管部门要求履行适当程序后调整基金收益的分配原则,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但应于变更实施日前在规定媒介公告。
基金收益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是指按规定将基金的可分配收益按基金份额进行比例分配。
基金收益分配的清算交收安排 (1) 基金管理人决定收益分配方案并通知基金托管人,经基金托管人复核后报中国证监会备案并公告。 (2) 基金托管人和基金管理人对基金收益分配进行账务处理并核对后,基金管理人应及时向基金托管人发送分发现金红利的划款指令,基金托管人依据划款指令在指定划付日及时将资金划至基金管理人指定账户。 (3) 基金管理人在下达分红款支付指令时,应给基金托管人留出必需的划款时间。
合同风险提示 在合同有效期内国家及地方的行政法规、政策和行业标准的变更(包括施行新的,废除或改变现有),对公司履行合同义务产生影响的风险。该风险包括并不限于质量标准提高、各项税费增加和影响公司完成合同工期的其他风险。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的制定和实施程序 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
安全文明施工 6.1.1 项目安全生产的达标目标及相应事项的约定: 。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
响应性评审 评标委员会根据本章前附表列出的评审标准,有一项不符合评审标准的,作无效标处理。
报价说明 本项目价格包括设备费及相关服务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