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服务 样本条款

投资服务. 投资服务范围 就购买及/或销售任何产品而言 : 本行可根据本第 部分第 或 条的规定向客户招揽销售或建议产品 ;及/或 客户可在本行没有任何招揽或建议或与本行的任何招揽或建议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本第 部分第 条的规定与本行进行交易。 本行并不提供咨询服务,因此本行除了须按照本第 部分第 及 条的规定确保产品的合理适用性外,毋须就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产品负有任何咨询谨慎责任或义务。 单凭向客户提供任何广告、市场或推广材料、市场资料或其他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料并不构成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产品或服务。除非本条款中或有关任何产品的其他条款及细则中另有规定,否则 : 本行并不就个人资产配置、投资组合及投资策略提供意见 ;及 本行并无责任提供与购买或销售非由本行向客户给予或提供的产品有关的任何服务或意见。 与本行进行买卖产品的交易 倘本行向客户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金融产品,该金融产品必须就客户财务资料而言是合理地适合客户。 本条款的其他条文或本行要求客户签署任何其他文件及本行要求客户作出的声明均不可减损本第 部分第 条的规定的效力。 倘本行向客户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非金融产品的投资产品(保险产品除外),本行亦将按照本行的适合性评估确保该产品是合理地适合客户
投资服务. 第 3 部分适用于本行为客户提供投资服务。各项投资另有其他规则(如条款、细则、 产品说明书、协议等)的,与本条款共同适用,两者不一致的,以前者为准。 1. 本行提供的服务 1.1 客户确认在发出任何关于任何投资的指示前,客户将已阅读、理解及同意受任何发售文件、条款、申请书及涉及投资 的其它文件(以下简称“投资文件”)所约束。客户将确保客户有资格购入有关投资,以及客户的指示符合有关投资的规定。 1.2 除非另有书面协议,或本行现已代客户持有足够现金或投资项目,客户将于本行通知客户的时间,向本行足额支付资金或向本行交付投资项目,以为每宗交易进行结算。假如客户未有如此支付或交付,本行可终止有关交易,或出售该等已购入投资项目,或借入或购买投资项目以结算该等交易。客户将对所有负债、损失及合理的开支赔偿本行。 1.3 本行可以本行或本行代理人的名义,把客户的指示作为较大额指示的一部分执行。本行将以公平方式把所购入的投资分配给客户及其它客户。 1.4 除非投资文件另有规定,本行可以根据客户的指示: (a) 把有关款项借记于客户的账户,并认购或申请投资项目的份额或权益; (b) 申请赎回或转让本行代客户持有的份额或权益。 1.5 本行不代任何投资机构或其它相关人士行事。 1.6 本行只会于本行实际收到后及扣除有关合理的开支后,把投资项目、投资收益、退款及收入贷记于客户的账户。本行可在客户的任何一个或多个账户作出贷记。本行可保留投资及款项以抵偿潜在第三者的追索。向客户交付投资的风险,概由客户承担。 1.7 客户将应本行要求指定客户一个或以上账户作为结算账户。 1.8 为了为本行的服务筹集任何款项,本行可以出售客户的投资或其任何部分。 1.9 本行可以就客户的投资数额设定限额。本行将以书面通知客户有关限额及任何更改。 1.10 本行可持有与客户的指示相反的仓盘。
投资服务. 投资服务范围 就购买及/或销售任何本行于本第XI部分下不时处理的证券、金融产品或其他投资(于本第XI部分中均称为「产品」)而言 :本行可根据本第 部分第 或 条的规定向客户招揽销售或建议产品 ;及/或 客户可在本行没有任何招揽或建议或与本行的任何招揽或建议不一致的情况下,根据本第 部分第 条的规定与本行进行交易。 本行并不提供咨询服务,因此本行除了须按照本第 部分第 及 条的规定确保产品的合理适用性外,毋须就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产品负有任何咨询谨慎责任或义务。 单凭向客户提供任何广告、市场或推广材料、市场资料或其他与产品或服务有关的资料并不构成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产品或服务。除非本条款中或有关任何产品的其他条款及细则中另有规定,否则 : 本行并不就个人资产配置、投资组合及投资策略提供意见 ;及 本行并无责任提供与购买或销售非由本行向客户给予或提供的产品有关的任何服务或意见。 与本行进行买卖产品的交易 倘本行向客户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金融产品,该金融产品必须就客户财务资料而言是合理地适合客户。 本条款的其他条文或本行要求客户签署任何其他文件及本行要求客户作出的声明均不可减损本第 部分第 条的规定的效力。 倘本行向客户招揽销售或建议任何非金融产品的投资产品(保险产品除外),本行亦将按照本行的适合性评估确保该产品是合理地适合客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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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投标文件 1. 投标文件的构成

  • 投标文件的修改与撤回 20.1 投标人在递交投标文件后,可以修改或撤回其投标,但投标人必须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之前将修改或撤回的书面通知递交到招标代理人。 20.2 投标人的修改或撤回通知应按本须知第17条规定编制、密封、标记和发送。 20.3 在投标截止期之后,投标人不得对其投标做任何修改。 20.4 从投标截止期至投标人在投标书格式中确定的投标有效期之间的这段时间内,投标人不得撤回其投标,否则其投标保证金将按照第12.6条的规定被没收。

  • 投标文件份数 1. 一份电子加密标书(后缀格式为.jmbs),一份备份标书文件(后缀格式为.bfbs)。 2. 每份电子投标文件应包括资格证明文件、商务技术文件及报价文件三部分内容。 3. 如中标,中标人需根据采购人要求提供纸质投标文件至少一份,采用胶装, 不建议采用活页夹等可随时拆换的方式装订。 5

  • 投标担保 3.4.1 投标人必须在投标截止时间前,按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的规定递交投标担保。 3.4.2 投标人不按本章第 3.4.1 项要求提交投标担保的,其投标文件无效。 3.4.3 招标人与中标人签订合同后 5 日内,向未中标的投标人和中标人退还投标保证金。退还方式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3.4.4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投标保证金将不予退还: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

  • 投标的费用 不论投标结果如何,投标人应承担所有与准备和参加投标有关的费用。采购代理机构和采购人均无义务和责任承担相关费 用。

  • 投资程序 投资决策委员会负责决定基金投资的重大决策。基金经理在授权范围内,制定具体的投资组合方案并执行。集中交易室负责执行投资指令。 (1) 基金经理根据市场的趋势、运行的格局和特点,并结合基金合同、投资风格拟定投资策略报告。 (2) 投资策略报告提交给投资决策委员会。投资决策委员会审批决定基金的投资比例、大类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回购比例等重要事项。 (3) 基金经理根据批准后的投资策略确定最终的资产分布比例、组合基准久期和个券投资分布方式等。 (4) 对已投资品种进行跟踪,对投资组合进行动态调整。

  • 安装调试 甲方对乙方提供的货物在使用前进行调试时,乙方需在甲方指定时间内负责安装并培训甲方的使用操作人员,并协助甲方一起调试,直到符合技术要求。安装调试所需的专用工具、备品备件以及合同规定的其他事项由乙方提供。 安装调试过程中,乙方应采取安全保障措施,保证人员安全。如因乙方原因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的,乙方应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 または ⑵の規定による保険金の支払は、保険契約者、被保険者または保険金を受け取るべき者と当会社があらかじめ意した場を除いては、日本国内において日本国通貨をもって行うものとします。 (注1) 請求完了日 被保険者または保険金を受け取るべき者が前条⑵および⑶の規定による手続を完了した日をいいます。 (注2) 次の①から⑤までに掲げる日数

  • 投资理念 本产品将遵循安全性和流动性优先原则,通过对宏观经济、政策环境、市场状况和资金供求的深入分析,在严格控制风险的前提下,主动构建及调整投资组合,力争获取超额收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