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及计量 样本条款

报价及计量. 3.1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7.2 除非谈判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报价供应商在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及计量. 10.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若同时以人民币及外币报价的,以人民币报价为准。 10.2 供应商应按磋商文件要求的报价范围进行报价。
报价及计量. 5.1 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5.2 除非内部遴选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供应商在内部遴选响应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报价及计量. 8.1 报价供应商所提供的货物和服务均应以人民币报价。 8.2 除非采购文件的技术规格中另有规定,报价供应商在报价文件中及其与采购人和采购代理机构的所有往来文件中的计量单位均应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量单位。

Related to 报价及计量

  • 委託料 委託料は、金 円(うち取引に係る消費税及び地方消費税の額 金 円)とす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