招募文件 样本条款

招募文件. ‌ (一) 招募文件的构成‌ 1. 招募文件是经营企业准备响应文件和参加响应的依据,同时也是评审的重要依据,具有准法律文件性质。招募文件用以阐明招募项目所需的资质、技术、服务及报价等要求、招募响应程序、有关规定和注意事项以及合同主要条款等。本招募文件包括以下内容: 1.1 招募邀请; 1.2 经营企业须知(包括响应文件的密封、签署、盖章要求等); 1.3 经营企业应当提交的资格、资信证明文件; 1.4 为落实采购政策,采购标的需满足的要求,以及经营企业须提供的证明材料; 1.5 响应文件编制要求、响应报价要求;

Related to 招募文件

  • 招募说明书 指《易方达中小盘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招募说明书》及其定 期更新;

  • 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 T 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在当天收市后计算,并在 T+1 日内公告。遇特殊情况,经中国证监会同意,可以适当延迟计算或公告。 T 日基金份额净值=T 日基金资产净值/T 日基金份额的余额数量 本基金份额净值的计算,保留到小数点后 3 位,小数点后第 4 位四舍五入,由此产生的误差在基金财产中列支。

  • 项目成果 规划成果包括规划文本、技术图纸、汇报文件及相应的数据文件等。成果数量根据汇报和审查需要提供。 成果具体要求如下: 1. 文本应准确、完整地阐述研究范围、数据统计分析,完整地阐述目的、要求、项目工作内容; 2. 图纸必须做到清晰、完整、尺寸齐全、准确,同类图纸规格应尽量统一; 3. 研究成果应符合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条例、规范、标准等的要求; 4. 提交成果必须在文本扉页上标注单位名称、项目研究人员名单等,并盖印专用章; 5. 全部设计成果均应制作计算机文件,文本文件采用Microsoft office2003或以上的格式文件,图形文件采用DWG或GIS格式文件、JPG格式。

  • 基金份额净值 指计算日基金资产净值除以计算日基金份额总数

  • 基金份额持有人出席会议的方式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可通过现场开会方式、通讯开会方式或法律法规、监管机构允许的其他方式召开,会议的召开方式由会议召集人确定。

  • 基金份额的转让 在法律法规允许且条件具备的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受理基金份额持有人通过中国证监会认可的交易场所或者交易方式进行份额转让的申请并由登记机构办理基金份额的过户登记。基金管理人拟受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的,将提前公告,基金份额持有人应根据基金管理人公告的业务规则办理基金份额转让业务。

  •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的召集人发出召集会议的通知后,对原有提案的修改应当在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召开前及时公告 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不得对未事先公告的议事内容进行表决。

  • 基金份额净值的确认 用于基金信息披露的基金份额净值由基金管理人负责计算,基金托管人进行复核。基金管理人应于每个工作日交易结束后计算当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并发送给基金托管人。基金托管人对净值计算结果复核确认后发送给基金管理人,由基金管理人对基金份额净值予以公布。

  • 基金产品资料概要是基金招募说明书的摘要文件 用于向投资者提供简明的基金概要信息。《基金合同》生效后,基金产品资料概要的信息发生重大变更的,基金管理人应当在三个工作日内,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并登载在指定网站及基金销售机构网站或营业网点;基金产品资料概要其他信息发生变更的,基金管理人至少每年更新一次。基金终止运作的,基金管理人不再更新基金产品资料概要。

  • 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就同一事项书面要求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应当向基金管理人提出书面提议 基金管理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托管人。基金管理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基金管理人决定不召集,代表基金份额 10%以上(含 10%)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仍认为有必要召开的,应当向基金托管人提出书面提议。基金托管人应当自收到书面提议之日起 10 日内决定是否召集,并书面告知提出提议的基金份额持有人代表和基金管理人;基金托管人决定召集的,应当自出具书面决定之日起 60 日内召开并告知基金管理人,基金管理人应当配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