擴大適用. 如果客戶或其關聯公司在本協議或任何其他協議下所承擔的責任義務按本服務條款下第 16.1 條款規定創設了押記擔保,且客戶或關聯公司對本公司所負的該等義務或責任因任何原因全部或部份無效或不可被執行的,無效或不可被執行的原因包括:客戶行使權力時存在不足或缺陷、或不當或不按規定行使其權利、或客戶的授權指定人士違背了客戶意志或違反了規定代客戶行使權利、或違反了任何法定限制(包括香港法例第 347 章的規定)、或任何其他事實或情況(無論是否為本公司所知悉)、或如果由於任何其他原因客戶或其關聯公司沒有或不再有法律責任履行在本協議或任何其他協議中承擔或聲稱承擔的任何義務或責任,那麼,本服務條款下第 16.1條款中設立的押記擔保仍將適用於原先相關的責任義務或聲稱的責任義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