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支撐架結構設計應符合施工當年度最新版本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 Clause in Contracts

支撐架結構設計應符合施工當年度最新版本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 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鋼結構容許應力設計法規範及解說」、「鋼結構極限強度設計法規範及解說」、「鋼構造建築物施工規範」、「冷軋型鋼構造建築物結構設計規範及解說」之規定。惟基本設計風速在37.5公尺/秒以下地區者,須採用37.5公尺/秒之平均風速作為基本設計風速,耐風設計使用參數,包含用途係數(I),採 I =1.1(含)以上、陣風反應因子(G),採 G=1.88(含)以上,地況種類依支撐架所在位置及其附近地表特性而定,作為設計與計算基礎。且由專業技師分別提供結構計算書與各式連結安全檢核文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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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附件五、代理人授權書 27, 附件五、代理人授權書 27, 附件五、代理人授權書 27

支撐架結構設計應符合施工當年度最新版本之「建築物耐震設計規範及解說. 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鋼結構容許應力設計法規範及解說」、「鋼結構極限強度設計法規範及解說」、「鋼構造建築物施工規範」、「冷軋型鋼構造建築物結構設計規範及解說」之規定。惟基本設計風速在37.5公尺建築物耐風設計規範及解說」、「鋼 結構容許應力設計法規範及解說」、「鋼結構極限強度設計 法規範及解說」、「鋼構造建築物施工規範」、「冷軋型鋼構 造建築物結構設計規範及解說」之規定。惟基本設計風速在37.5公尺/秒以下地區者,須採用37.5公尺/秒之平均風速作為基本設計風速,耐風設計使用參數,包含用途係數(I),採 I =1.1(含)以上、陣風反應因子(G),採 G=1.88(含)以上,地況種類依支撐架所在位置及其附近地表特性而定,作為設計與計算基礎。且由專業技師分別提供結構計算書與各式連結安全檢核文件簽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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