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优惠 样本条款

政策优惠. (1)2010 年 2 月颁布的《关于促进节能服务产业发展增值税、营业税和企 业所得税政策问题的通知》(财税[2010]110 号)规定,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 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给予相关优惠政策。其中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 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取得的营业税应税收入,暂免征收营业税;节能服务公司 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 服务免征增值税;对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 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按照 25%的法定税率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可享受上述节能项目的“三免三减半”政策。
政策优惠. 能源基础设施建设是国家重点支持发展产业,政府给予了大力支持并优先发 展。发行人地处四川,属于中西部地区,根据国务院《关于实施西部大开发若干 政策措施的通知》(国发[2000]33 号)、《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务院西部开发办关 于西部大开发若干政策措施实施意见的通知》(国办发[2001]73 号)、《财政部、 海关总署、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有关税收政策问题的通知》 (财税[2011]57 号)及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落实西部大开发有关税收政策具体实施意见的通知》(国税发[2002]47 号),发行人可在税收、信贷、项目审批等方面享受相关优惠政策。
政策优惠. 甲方承诺给予乙方及乙方项目公司政策优惠,包括地方经济贡献奖励、支持乙方项目公司申请高新技术企业、支持乙方项目公司员工持股平台注册设立等。
政策优惠. 4.1 本项目落实《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 号)、《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 号)、《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 号) 等相关政策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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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基金经理承诺 1、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基金合同的规定,本着谨慎的原则为基金份额持有人谋取最大利益;

  • 多个肢体缺失 指因疾病或意外伤害导致两个或两个以上肢体自腕关节或踝关节近端(靠近躯干端)以上完全性断离。

  • 基金财产清算组 (1)自基金合同终止事由之日起 30 个工作日内由基金管理人组织成立基金财产清算组,在基金财产清算组接管基金财产之前,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应按照基金合同和托管协议的规定继续履行保护基金财产安全的职责。

  • 基金经理 本基金历任基金经理为:夏晨曦先生,管理时间为 2014 年 12 月 5 日至 2016 年 11 月 17日;刘莹女士,管理时间为 2016 年 4 月 29 日至 2017 年 9 月 7 日;蔡奕奕女士,管理时间为 2016 年 8 月 26 日至今;董浩先生,管理时间为 2022 年 4 月 1 日至今。 蔡奕奕女士,中南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曾先后就职于万家基金、银河基金、融通基金,历任交易员、研究员、基金经理助理;2011 年 10 月 13 日至 2015 年 3 月 14 日,任融通易支付货币基金经理;2012 年 3 月 1 日至 2015 年 3 月 14 日,任融通四季添利债券基金经理;2012 年 11 月 6 日至 2015 年 3 月 14 日,任融通岁岁添利债券基金经理;2014 年 8 月 29 日至 2015 年 3 月 14 日,任融通月月添利定开债券基金经理。 2015 年 4 月加入南方基金;2016 年 8 月 26 日至 2019 年 5 月 24 日,任南方日添益基金经理; 2017 年 8 月 24 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任南方收益宝基金经理;2016 年 8 月 26 日至今,任南方薪金宝、南方理财金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今,任南方天天利基金经理;2019年 5 月 24 日至今,任南方天天宝基金经理;2022 年 4 月 1 日至今,任南方收益宝基金经理。 董浩先生,南开大学金融学硕士,具有基金从业资格。2010 年 7 月加入南方基金,历任交易管理部债券交易员、固定收益部货币理财类研究员;2014 年 3 月 31 日至 2015 年 9月 11 日,任南方现金通基金经理助理;2015 年 9 月 11 日至 2016 年 8 月 17 日,任南方 50债基金经理;2015 年 9 月 11 日至 2018 年 7 月 4 日,任南方中票基金经理;2017 年 8 月 9日至 2019 年 10 月 15 日,任南方天天宝基金经理;2018 年 12 月 5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任南方 3-5 年农发债基金经理;2019 年 3 月 15 日至 2020 年 5 月 22 日,任南方 7-10 年国开债基金经理;2016 年 11 月 17 日至 2020 年 12 月 15 日,任南方理财 60 天基金经理;2016年 8 月 17 日至 2021 年 5 月 26 日,任南方 10 年国债基金经理;2015 年 9 月 11 日至今,任南方现金通基金经理;2016 年 2 月 3 日至今,任南方日添益货币基金经理;2018 年 11 月 8日至今,任南方 1-3 年国开债基金经理;2019 年 5 月 24 日至今,任南方收益宝基金经理; 2020 年 3 月 5 日至今,任南方 0-5 年江苏城投债基金经理;2020 年 4 月 17 日至今,任南方

  • 风险自担原则 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的更换程序 (一) 基金管理人的更换程序

  • 财务会计制度 第一百四十九条 公司依照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家有关部门的规定,制定公司的财务会计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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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明确说明与如实告知 订立本合同时,我们应向您说明本合同的内容。 对保险条款中免除我们责任的条款,我们在订立合同时应当在投保单、保险单或者其他保险凭证上作出足以引起您注意的提示,并对该条款的内容以书面或者口头形式向您作出明确说明,未作提示或者明确说明的,该条款不产生效力。 我们就您和被保险人的有关情况提出询问,您应当如实告知。 如果您故意或者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前款规定的如实告知义务,足以影响我们决定是否同意承保或者提高保险费率的,我们有权解除本合同。 如果您故意不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并不退还保险费。 如果您因重大过失未履行如实告知义务,对保险事故的发生有严重影响的,对于本合同解除前发生的保险事故,我们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但应当退还保险费。 我们在合同订立时已经知道您未如实告知的情况的,我们不得解除合同;发生保险事故的,我们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