救济与豁免机制. 受托管理人可以在违约情形发生之日起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时限召开持有人会议。 发行人可做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增加担保/高票面利率/其他),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期债券违约情形及处置程序中关于偿债保障金的约定。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豁免(无条件豁免/享有回售选择权/有条件豁免)。 发行人应接受债券持有人会议作出的上述决议,如果持有人会议未获通过的,视同未获得豁免,则在该违约情形发生之日,发行人承诺履行下列投资者保护措施中的一项或数项:
a. 发行人承诺本期债券本息应在持有人会议召开的次日立即到期应付,履行还本付息责任;
b. 本期债券持有人可在持有人会议召开日的次日提起诉讼或仲裁;
c. 发行人提前赎回;
d. 投资者选择性提前回售;
e. 增加抵质押或第三方担保等信用增进措施;
f. 其他投资者保护措施。
救济与豁免机制. 受托管理人在发行人增加非经营性资金拆借余额发生之日起按照受托管理协议约定时限召开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以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期公司债券违反约定。持有人有权决定是否豁免。 发行人应无条件接受持有人会议作出的决议。如果持有人会议未获通过的,视同未获得豁免,则在该触发情形发生之日,发行人承诺履行下列投资者保护措施中的一项或数项:
救济与豁免机制. (1) 主承销商须在知悉(或被合理推断应知悉)触发情形发生之日起 15个工作日内召开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会议。发行人可做出适当解释或提供救济方案,以获得持有人会议决议豁免本期债务融资工具违反约定。债务融资工具持有人有权对如下处理方案进行表决:
1) 无条件豁免违反约定;
2) 有条件豁免违反约定,即如果发行人采取了以下几项或某项救济方案,并在 40 个工作日内完成相关法律手续的,则豁免违反约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