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阶段 样本条款

方案阶段. 效果图(整体鸟瞰图、建筑单体立面透视效果图、中心景观透视效果图、学校主、次入口透视图),彩色分析图(总图、功能、竖向、地面及地下交通、景观、日照等),DWG 技术图纸(总平布置图,给排水总图,单体建筑平立剖),各专业说明(建筑、结构、给排水、强弱电、暖通、亮化工程等),设计专篇(交通、消防、日照、环保、绿化、节能、绿色建筑、海绵城市等),经济技术指标文件,投资估算。
方案阶段. 3.1.1 在减少拆迁的前提下确定工程选址和总平面布置; 3.1.2 比选各种基础处理、基坑支护、主要建筑物选址和布置方案; 3.1.3 积极主动征求规划、国土、市政管理、航道等部门的意见;
方案阶段. 人防地下室建筑平面图一份。时间:资料齐全后 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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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备选投标方案 3.6.1 除招标文件规定允许外,投标人不得递交备选投标方案,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3.6.2 允许投标人递交备选投标方案的,只有中标人所递交的备选投标方案方可予以考虑。评标委员会认为中标人的备选投标方案优于其按照招标文件要求编制的投标方案的,采购人可以接受该备选投标方案,但备选投标方案的报价不得高于其投标报价。 3.6.3 投标人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投标报价,或者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一个报价,但同时提供两个或两个以上供货方案的,视为提供备选方案。

  • 项目实施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1、 项目交货期、实施进度表

  • 保证责任的终止 保证期间届满,你方未向我方书面主张保证责任的,自保证期间届满次日起,我方保证责任自动终止。

  • 售后服务方案 主要内容应包括(根据项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内容): 1、 免费保修期; 2、 故障或技术支持响应时间; 3、 投标人承诺的其他维修维护方案、措施

  • この約款及び設計図書における期間の定めについては、民法(明治29年法律第89号)及び商法(明治32年法律 第48号)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 投标文件澄清 2.1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评标委员会可在评审过程中发起在线澄清,要求投标人针对价格或内容做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补正。代理机构可根据开标环节记录的授权代表人联系方式发送短信提醒或电话告知。 投标人需登录广东政府采购智慧云平台项目采购系统的等候大厅,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澄清(响应),并加盖电子印章。 若因投标人联系方式错误未接收短信、未接听电话或超时未进行澄清(响应)造成的不利后果由供应商自行承担。投标人 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2.2 评标委员会不接受投标人主动提出的澄清、说明或补正。 2.3 评标委员会对投标人提交的澄清、说明或补正有疑问的,可以要求投标人进一步澄清、说明或补正。

  • この契約書及び仕様書等における期間の定めについては、民法(明治29年法律 第89号)及び商法(明治32年法律第48号)の定めるところによるものとする。

  • 服务方案(格式) 供应商根据本项目采购需求和企业实际情况自行编写)

  • 实施方案 项目重点难点分析、应对措施及相关的合理化建议

  • 公共交通工具 指领有有关政府主管部门依法颁发的公共交通营运执照,以收费方式合法载客的轮船,经营固定航班的航空公司或包机公司经营的固定翼飞机,航空公司所经营的且在两个固定的商业机场之间或有营运执照的商业直升机站之间运营的直升飞机。用于观光旅行的租赁车、出租车和其他运输工具以及空中观光旅行工具不属于公共交通工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