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工队伍. 施工队伍应是乙方的基本队伍,不得安排挂靠的施工队伍,乙方的项目经理及主要岗位工作人员应为投标文件中确定的人员,如自行调换(或作假)视作违约;在合同实施中,如乙方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等不符合招标文件、投标文件的要约、承诺,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达不到要求时,甲方有权没收乙方相应人员、机械配备到岗部分的履约保证金,并划出部分工程量改由其他企业承包。
施工队伍. 承包人派驻现场的项目负责人: 。 本合同工程不得转包和违法分包,一旦发现,发包人有权终止合同。 本合同在实施中,如承包人的施工队伍素质、力量、机械配备不符合现场施工要求,造成现场管理混乱,工程质量和进度明显达不到预定计划时,发包人有权要求其整改并充实施工力量,承包人必须接受,否则作违约处理,直至终止合同,相应后果自行负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