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交通 样本条款

智慧交通. 序号 子模块 模块描述 涉及系统 技术参数 对应产品线 备注 A 1 小区停车场管理 对停车场车辆出入、场内车流引导、收取停车费进行管理 停车出入口自动道闸 通讯接口: TCP/IP 具备胶条、地感防砸、开优先保护、遇阻保护,确保通行目标的安全; 道闸运维过程无触点监测,高精度线性动态编码控制,使控制更加精准,实现运动全过程控制,运行更 加平稳; 到位位置锁定控制技术、初始位置复位检测技术, 避免运动中的累计误差,到位冲击及抖动小; 高精度一体化机芯传动,克服闸机在运动中的抖动 对电机和齿轮磨损,可靠性高; ● 车牌识别 通讯方式 TCP/IP; 语音提示可自定义语音提示; 支持 IP 对讲功能,远程业务托管; 收费模式 中央自助缴费、中央人工收费、出口无感缴费、出口人工缴费; 车牌识别内置 1 路车牌识别摄像头,支持双路协同识别; 车牌识别率 ≥99.7%; 车牌识别图像像素 JPEG(1920×1080) H264(720P、 1080P); ● 车道盲区提示 地下车库盲区检测,通过雷达实时检测其他车道的车辆情况,控制多个红蓝报警灯设备对车辆进行声光提醒 (注意避让其他车道的来车),助力车库行车安全。主 要部署在地下车库的十字路口、T 字路口或上下坡处。 ● 按行车道现场实际视野效果,补充配置(可配合球面广角镜使用) 2 小区外交通 小区出入口及行车主干道地面用白色油漆划出交通指引标志,指明行车方 向 交通指引标志 物理建设 ● 满足验收即可
智慧交通. 智能停车场与智能充电桩建设、智慧市政、智慧养护、交通实时监控、公共交通管理、交通信息服务等。
智慧交通. 包含智慧交管系统 1 项内容,服务于交通警察支队、指挥中心等业务部门。
智慧交通. 将先进的信息技术、数据通讯传输技术、传感技术、控制技术及计算机技术等有效地集成运用于整个交通管理系统而建立的一种在大范围内、全方位发挥作用的,实时、 准确、高效的综合交通运输管理系统。
智慧交通. 指 将物联网、云计算为代表的智能传感技术、信息网络技术、通信传输技术和数据处理技术等有效地集成,并运用到整个交通系统中,在更大的时空范围内发挥作用的综合交通体系。 分布式光伏发电 指 分布式光伏发电特指在用户场地附近建设,运行方式以用户侧自发自用、多余电量上网,且在配电系统平衡调节为特征的光伏发电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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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场内交通 关于场外交通和场内交通的边界的约定:施工现场确定。 关于发包人向承包人免费提供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场内道路和交通设施的约定:发 包人提供的场内交通条件为现状,由承办人自行负责解决,费用已在投标报价中已综合考虑。

  • 场外交通 发包人应提供场外交通设施的技术参数和具体条件,承包人应遵守有关交通法规,严格按照道路和桥梁的限制荷载行驶,执行有关道路限速、限行、禁止超载的规定,并配合交通管理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场外交通设施无法满足工程施工需要的,由发包人负责完善并承担相关费用。

  • 智慧財產權 依專利法、商標法、著作權法、營業秘密法、積體電路電路布局保護法或其他國內外法令所保護之(包括但不限於)權利、圖說、標幟、技術、樣式、設計或其他資料等。

  • 质量保修责任 1. 属于保修范围、内容的项目,承包人应当在接到保修通知之日起 7 天内派人保修。承包人不在约定期限内派人保修的,发包人可以委托他人修理。 2. 发生紧急事故需抢修的,承包人在接到事故通知后,应当立即到达事故现场抢修。 3. 对于涉及结构安全的质量问题,应当按照《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的规定,立即向当地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采取安全防范措施,并由原设计人或者具有相应资质等级的设计人提出保修方案,承包人实施保修。 4. 质量保修完成后,由发包人组织验收。

  • 货币市场类资产主要包括同业存单、债券回购和存款 同业存单在银行间发行和交易,单只发行金额一般较大,AAA 存单的流动性最好,在二级市场交易活跃。债券回购有确定的到期日限制,到期前无法为流动性变现提供帮助,但相对其他可投资产来说,债券回购的期限较短。银行存款分为有提前支取条款和无提前支取条款两类,一般可提前支取的流动性好于不可提前支取的存款,但可提前支取也要看是否有额外的附加条款。

  • 不可抗力条款 因不可抗力致使一方不能及时或完全履行合同的,应及时通知另一方,双方互不承担责任,并在 天内提供有关不可抗力的相关证明。合同未履行部分是否继续履行、如何履行等问题,双方协商解决。

  • 技术文件 技术人员情况表(如需要); 技术需求偏离表;

  • 最高限价 (1) 采购包最高限价: 整 包:人民币,详见招标公告; □ (2) 单价最高限价: :人民币:(¥ );

  • 收益分配方案的确定、公告与实施 本基金收益分配方案由基金管理人拟定,并由基金托管人复核,依照《信息披露办法》的有关规定在规定媒介公告。

  • 投标文件的修改和撤回 5.1 投标人在提交投标截止时间前,可以对所递交的投标文件进行补充、修改或者撤回。补充、修改的内容旁签署(法人或授权委托人签署)、盖章、密封和上传至系统后生效,并作为投标文件的组成部分。 5.2 在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后到招标文件规定的投标有效期终止之前,投标人不得补充、修改、替代或者撤回其投标文 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