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样本条款

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发生上述(1)到(4)项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在如下情况下,基金管理人可以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5) 基金管理人接受某笔或者某些申购申请有可能导致单一投资者持有基金份额的比例达到或者超过 50%,或者变相规避 50%集中度的情形时; (6) 当前一估值日基金资产净值 50%以上的资产出现无可参考的活跃市场 价格且采用估值技术仍导致公允价值存在重大不确定性时,经与基金托管人协商确认后,基金管理人应当采取暂停接受基金申购申请的措施; (7)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申购款项将相应退还投资者。除第(5)、(7)项外,发生上述暂停申购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应依照有关规定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介上刊登暂停申购公告。 发生上述第(5)、(7)项暂停申购情形之一的,为保护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合法权益,基金管理人有权采取设定单一投资者申购金额上限或基金单日净申购比例上限、拒绝大额申购、暂停基金申购等措施。基金管理人基于投资运作与风险控制的需要,也可以采取上述措施对基金规模予以控制。
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投资者的申购申请: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 基金财产规模过大,使基金管理人无法找到合适的投资品种,或可能对基金业绩产生负面影响,从而损害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的利益; (4)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申购; (5)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可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上述(1)到(5)项暂停申购情形时,申购款项将全额退还投资者。基金管理人依照《信息披露办法》和《信息披露特别规定》的有关规定在指定媒体上公告。 (九) 暂停赎回或延缓支付赎回款项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形时,基金管理人可暂停接受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 (1) 不可抗力的原因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场所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 (3) 因市场剧烈波动或其他原因而出现连续两个或两个以上开放日巨额赎回,导致本基金的现金支付出现困难; (4) 基金管理人认为会有损于现有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的某笔赎回; (5) 法律法规规定或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的,基金管理人应在当日立即向中国证监会报告备案。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基金管理人将足额支付;如暂时不能支付的,可支付部分按每个赎回申请人已被接受的赎回申请量占已接受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分配给赎回申请人,未支付部分由基金管理人按照发生的情况制定相应的处理办法在后续开放日予以支付。同时在出现上述第(3)项的情形时,对已接受的赎回申请可延期支付赎回款项,最长不超过正常支付时间 20 个工作日,并在中国证监会指定媒体上 公告。投资者在申请赎回时可事先选择将当日可能未获受理部分予以撤销。
暂停申购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发生下列情况时,基金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基金无法正常运作。 2. 证券交易所在交易时间非正常停市,导致基金管理人无法计算当日基金资产净值。 3. 发生基金合同规定的暂停基金资产估值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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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巨额赎回的情形及处理方式 1、 巨额赎回的认定 若本基金单个开放日内的基金份额净赎回申请(赎回申请份额总数加上基金转换中转出申请份额总数后扣除申购申请份额总数及基金转换中转入申请份额总数后的余额)超过前一开放日的基金总份额的 10%,即认为是发生了巨额赎回。 2、 巨额赎回的处理方式 当基金出现巨额赎回时,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基金当时的资产组合状况决定全额赎回或部分延期赎回。 (1) 全额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有能力支付投资人的全部赎回申请时,按正常赎回程序执行。 (2) 部分延期赎回:当基金管理人认为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有困难或认为因支付投资人的赎回申请而进行的财产变现可能会对基金资产净值造成较大波动时,基金管理人在当日接受赎回比例不低于上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10%的前提下,可对其余赎回申请延期办理。对于当日的赎回申请,应当按单个账户赎回申请量占赎回申请总量的比例,确定当日受理的赎 回份额;对于未能赎回部分,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可以选择延期赎回或取消赎回。选择延期赎回的,将自动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直到全部赎回为止;选择取消赎回的,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的该类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如投资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未作明确选择,投资人未能赎回部分作自动延期赎回处理。部分延期赎回不受单笔赎回最低份额的限制。 (3) 若本基金发生巨额赎回的,在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赎回申请超过前一开放日基金总份额的 20%以上的情形下,基金管理人可以先行对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超出 20%的赎回申请实施延期办理,延期的赎回申请转入下一个开放日继续赎回。延期的赎回申请与下一开放日赎回申请一并处理,无优先权并以下一开放日该类基金份额的基金份额净值为基础计算赎回金额,以此类推,直到全部赎回为止。对于该单个基金份额持有人当日赎回申请在上一开放日 20%以内(含 20%)的部分,根据前段“ (1) 全额赎回”或“ (2) 部分延期赎回”的约定方式与其他基金份额持有人的赎回申请一并办理。但是,对于未能赎回部分,如该基金份额持有人在提交赎回申请时选择取消赎回,则其当日未获受理的部分赎回申请将被撤销。

  • 暂停申购的情形 发生下列情形时,产品管理人可拒绝或暂停接受投资人的申购申请: 1. 因不可抗力导致理财无法正常运作; 2. 发生暂停理财资产估值情况时; 3. 当产品申购金额将导致产品规模大幅波动或超过上限,为保护投资者利益时。 发生上述情形之一且理财产品管理人决定暂停接受申购申请时,理财产品管理人应当在 3 个工作日内通过相应信息披露渠道进行披露,并说明运用相关措施的原因、拟采取的应对安排等。

  • 赎回金额的计算及处理方式 本基金赎回金额的计算详见《招募说明书》。本基金的赎回费率由基金管理人决定,并在招募说明书及基金产品资料概要中列示。赎回金额为按实际确认的有效赎回份额乘以当日该类基金份额净值并扣除相应的费用,赎回金额单位为元。上述计算结果均按四舍五入方法,保留到小数点后 2 位,由此产生的收益或损失由基金财产承担。

  • 估值错误的处理方式 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将采取必要、适当、合理的措施确保基金资产估值的准确性、及时性。当基金份额净值小数点后 4 位以内(含第 4 位)发生估值错误时,视为基金份额净值错误。

  • 违规处理方式 基金托管人发现基金管理人违反《基金法》、基金合同、《运作办法》及其他有关规定从基金财产中列支费用时,基金托管人可要求基金管理人予以说明解释,如基金管理人无正当理由,基金托管人可拒绝支付。

  • 明渡し 乙は、本契約が終了する日までに( 第 10 条の規定に基づき本契約が解除された場合にあっては、直ちに)、本物件を明け渡さ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 责任免除 下列原因造成的损失、费用,保险人不负责赔偿:

  • 基金的名称 诺安行业轮动混合型证券投资基金

  • 目名称) 评审小组 评审小组: (签字) 年 月 日

  • 重要提示 1.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