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提示 样本条款

重要提示. 1. 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有权对所有投标供应商就本项目招标文件要求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原件)进行审查。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被查实的,则可能面临被取消本项目中标资格、列入不良行为记录名单、投标保证金不予退还和三年内禁止参与深圳大学采购活动的风险。 2. 本招标公告及本项目招标文件所涉及的时间一律为北京时间。投标人有义务在招标活动期间浏览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在深圳大学招投标管理中心网站上公布的与本次招标项目有关的信息视为已送达各投标人。
重要提示. 信银理财已提请投资者注意本产品说明书项下免除或限制其责任的条款以及诉讼管辖条款,并已按投资者要求对有关条款予以充分说明。投资者在本产品说明书上签字/盖章或在线点击确认即表示已知晓并同意本产品说明书的全部内容,因此请您务必仔细阅读后再签署本产品说明书。】 个人客户(签字):日期:年 月 日
重要提示. ㈠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作为《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启盈理财计划协议书》(以下简称《协议书》)不可分割的一部分,与协议书不一致的,以本说明书为准。 ㈡宁波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宁波银行)代理客户进行理财投资,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㈢宁波银行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重要提示. 中标人将于中标通知书发出之日起十个工作日内,按照招标文件和投标文件内容与采购单位签订书面合同,合同书应采用本招标文件规定的合同样本;
重要提示. 1.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2. 理财产品不同于存款,有损失本金的风险;甲方购买理财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乙方作为理财产品的代理销售机构,非理财产品的管理机构,对理财产品的业绩不承担任何保证和其他经济责任,不承担理财产品的投资、兑付和风险管理责任。对理财产品本金及收益的约定应以该产品的《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双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另行约定。在任何情况下,乙方工作人员向甲方介绍的产品投资建议、产品收益表现和业绩比较基准等市场分析和预测信息仅供甲方参考,甲方据此做出的任何决策出于投资者自身的判断,投资决策风险由甲方自行承担,不构成乙方的本金及收益承诺。 3. 根据产品投资范围、风险收益特点、流动性等不同因素,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分为 PR1(低风险产品)、PR2(中低风险产品)、PR3(中等风险产品)、PR4(中高风险产品)、PR5(高风险产品)五个风险等级,以产品说明书中披露的乙方对代销理财产品的风险评级结果为准。甲方在乙方进行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分为保守型、谨慎型、稳健型、进取型、激进型五个等级。甲方根据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选择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相匹配的理财产品,不得购买高于甲方风险承受能力的理财产品。 4. 甲方购买乙方代销的理财产品前,需通过乙方的柜面、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渠道进行有效风险承受能力的评估。甲方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的有效期为一年,若甲方的风险承受能力评估结果已超过有效期或者在评级结果有效期内发生了可能影响甲方自身风险承受能力的情形且甲方再次购买理财产品的,请甲方重新进行风险承受能力评估。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甲方所勾选的业务申请类型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 6. 对于甲方通过乙方的网上银行、手机银行等电子渠道方式购买的理财产品 (不受限于本产品),甲方确认通过乙方上述渠道点击同意本协议,即表明甲方已自主阅读并清楚知悉本协议全部内容,同意受本协议约束。 7. 甲方有权通过乙方的营业网点、手机银行、个人网银等电子渠道行使对个人信息查阅、修改等《个人信息保护法》规定的各项权利。
重要提示. 本产品可能面临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详见《风险揭示书》,该等风险管理责任由产品管理机构承担。您在签署本协议前,应当详细阅读本产品管理机构提供的《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投资协议书》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充分了解投资者的全部权利与义务以及产品的全部风险。
重要提示. 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信息等重要凭证和各类交易密码,不得将上述信息、物品向任何第三方披露或委托第三方保管,亦不得私下将上述信息、物品委托 乙方人员代为保管,以甲方结算账户密码及电子银行认证工具所进行的一切交易,均视为甲方亲自办理。甲方应妥善保管账户凭证和电子银行认证工具,乙方工作人员无权代甲方保管。
重要提示. 1. 本协议与《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理财产品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构成完整的不可分割的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与《理财产品说明书》不一致的,以《理财产品说明书》为准。 2. 本理财产品不保证本金和收益。受各种市场波动因素影响,本理财产品可能存在但不限于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流动性风险、政策风险等风险因素,具体由乙方在《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中揭示。甲方应仔细阅读并充分理解理财产品对应的《理财产品说明书》和《风险揭示书》的详细条款及可能发生的风险。 3. 甲方签署本协议(含电子渠道确认)则被视为已详细阅读过本协议及完整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并充分理解文件条款和潜在风险,自愿购买本理财产品,并同意遵守理财产品销售文件中的各项约定。
重要提示. 交银施罗德深证300价值交易型开放式指数证券投资基金联接基金(以下简称“本基金”)经2011年6月20日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证监许可【2011】967号文核准募集。本基金基金合同于2011年9月28日正式生效。 基金管理人保证招募说明书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本招募说明书经中国证监会核准,但中国证监会对本基金募集的核准,并不表明其对本基金的价值和收益作出实质性判断或保证,也不表明投资于本基金没有风险。
重要提示. 本理财产品说明书为理财产品协议书不可分割之组成部分。 在本理财产品存续期内,银行每月在银行网站( xxx.xxxx.xxx.xx)上公布产品运作情况或市场表现及收益情况, 代替在产品存续期内向投资人提供其所持有的本理财产品相关资产的账单; 投资人因自身原因或不可抗力导致未及时获知本理财产品的运作或收益分配情况, 银行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理财产品不纳入银行开具存款证明受理产品范围。本理财产品说明书在法律许可的范围内由银行负责解释。若投资人对本理财说明书的内容有任何疑问或异议,请致电客户服务热线 96400( 江苏) 或 40088-96400( 全国) 咨询、投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