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效报价要求. 1、 价格构成。 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 投标报价应当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费、管理费、利润、项目措施费、规费、税金、配合费、预留金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 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效报价要求. 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投标风险提示:
(1) 投标人的投标报价比本项目最高限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投标文件应当提供书面说明和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报价合理性的则审查予以通过,认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审查不予通过。
(2) 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低 25%(含 25%)以上的,此情形是评标委员会根据市场竞争的实际情况来认为此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议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经评审,评标委员会认定具有报价合理性的则审查予以通过,认定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则审查不予通过。(简称“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提示”)。 评标会议期间如果出现“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提示”的情形,评标委员会可以要求投标人在评标会议合理的时间内提供书面说明,必要时提交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投标人可以有预见地参照“有效投标报价低于其他投标人报价的提示”情形的要求,投标人可以预先准备好书面说明和必要的成本清单等相关证明材料。
有效报价要求. 1、 价格构成。 本项目为服务项目,价应当包括社工薪酬、项目运作经费、运营管理经费以及服务合同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用。
2、 无效的投标报价将作无效投标处理。根据《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财政部令第87号)第六十条的规定,评标委员会认为投标人的报价明显低于其他通过符合性审查投标人的报价,有可能影响产品质量或者不能诚信履约的,评标委员会审查投标人提供的书面说明及必要时提交相关证明材料。投标人不能证明其报价合理性的,评标委员会可以将其作为无效投标处理。
有效报价要求. 1. 价格构成。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投标报价应当包括热线场地使用费、场地装修费、服务人员工资 (含各类社会保险、加班费、招聘管理成本、团建活动、体检等福利费用)、话务系统软硬件费用、办公配套设备软硬件费用、场地动力和空调设施设备费用、通信网络费、系统短信费、外呼通信费、水费、电费和物业管理费、配套服务、管理费、利润、税费以及服务项目包含的所有风险、责任等各项应有的费 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