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权利与机会 样本条款

服务权利与机会. 3.1 公司有权获杭州亚组委及杭州亚残组委派一位客户代表给予支持; 3.2 有权参加杭州亚组委及杭州亚残组委安排的杭州亚运会和杭州亚残运会相关研讨会; 3.3 有权获得杭州亚组委及杭州亚残组委在杭州亚运会、杭州亚残运会前和杭州亚运会、杭州亚残运会期间的相关社交和推介宴会的邀请; 3.4 有权获得一份赛后综合报告,包括由杭州亚组委、杭州亚残组委委托实施的所有杭州亚运会、杭州亚残运会相关研究的摘要(如有)。
服务权利与机会. 圆通速递有权获杭州亚组委派一位客户代表给予支持,有权参加杭州亚组委安排的杭州亚运会相关研讨会,有权成为杭州亚运会赞助商俱乐部成员,并可能向与官方赞助商处于同一赞助级别的商业伙伴提供的任何其他服务机会。

Related to 服务权利与机会

  • 销售服务机构 本理财计划的销售服务机构为招商银行,后续如有变更以管理人信息披露为准。销售服务 机构及其分支机构提供包括理财计划宣传推广、投资者风险承受能力评估和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理财计划份额认购/申购/赎回、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订立理财计划合同、协助管理人与投资者 沟通及进行信息披露、接受投资者咨询和客户维护等销售服务。

  • 每次事故赔偿限额 累计赔偿限额: ; 每次事故免赔额: 。

  • 契約の申込み 需給契約の申込み

  • 售后服务 (1) 乙方应按招标文件、投标文件及乙方在谈判过程中做出的书面说明或承诺提供及时、快速、优质的售后服务。 (2) 其他售后服务内容: (投标文件售后承诺等)

  • 申请人(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 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符合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制定的《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第六条第三款(按照本办法规定预留采购份额无法确保充分供应、充分竞争,或者存在可能影响政府采购目标实现的情形)之规定,为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项目。具体原因如下:本项目涉及的技术复杂,且服务要求高,为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因此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反馈途径:0558-5233277。 (2) 本项目落实节能产品政府强制采购政策。按照《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 号),本项目若有采购产品属于《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中的政府强制采购产品,依据市场监管总局公布的《参与实施政府采购节能产品认证机构名录》中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节能产品认证证书,对获得证书的产品实施强制采购。 3. 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 按照《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的要求,根据评审时 “信用中国”网站(xxx.xxxxxxxxxxx.xxx.xx)、 “中国政府采购网”(xxx.xxxx.xxx.xx)的信息,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 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组成一个联合体,以一个供应商的身份共同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应当对所有联合体成员进行信用记录查询,联合体成员之一存在不良信用记录的,视同联合体存在不良信用记录。 注:评标委员会按采购文件要求在评标系统对投标人(含联合体成员)进行交互查询, 以评标时亳州市公共资源交易评标系统与“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平台实时交互数据为准。遇系统故障,以评标委员会通过“信用中国(xxx.xxxxxxxxxxx.xxx.xx)”人工查询为准,人工查询仍有故障的,则此项评标时不作要求。评标委员会应对故障页面证据截图存档。 (2) 标包划分: 共分为 2 个标包,分别为:

  • 售后服务要求 提供操作及维护人员免费培训服务。 提供 7*24 服务,在接到用户的服务响应需求后,应在 2 小时内进行响应,紧急情况下维修人员须在 6 小时内赶到现场。

  • 销售服务费的计算方法如下 H=E×0.60%÷当年天数 H 为 C 类基金份额每日应计提的销售服务费 E 为 C 类基金份额前一日基金资产净值 销售服务费每日计算,逐日累计至每月月末,按月支付,经基金管理人和基金托管人双方核对无误后,基金托管人按照与基金管理人协商一致的方式,自动于次月前 5 个工作日内从基金财产中一次性划出,经登记机构分别支付给各个基金销售机构。若遇法定节假日、休息日或不可抗力等,支付日期顺延至最近可支付日支付。

  • 协议签署的时间、地点、方式 本战略合作协议由双方于 2015 年 10 月 29 日在北京签署。

  • 政策功能 3.1 中小企业政策 (1) 中小企业(含中型、小型、微型企业)应当符合《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暂行办法》(财库〔2011〕181 号)第二条、《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 号)

  • 契約原有項目,因機關要求契約變更,如變更之部分,其價格或履約條件改變,得就該等變更之部分另行議價 新增工作中如包括原有契約項目,經廠商舉證依原單價履約顯失公平者,亦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