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服务范围 Clause in Contracts

服务范围. 4.1 莱茵公司提供服务的范围和类型应当由双方以合同形式具体约定在“莱茵公司服务范围”中。如无此另行约定的“莱茵公司服务范围”,则以经莱茵公司书面确认的订单所明确约定的服务范围为准。除非另有约定, 超出服务说明范围的服务( 例如,检查服务说明中未列出的部件、产品、流程、装置、系统的正确性和功能, 以及其预期用途和应用) 不在承诺之列。特别是,除非在订单中有明确说明, 否则莱茵公司对于所检查的部件、产品、工艺或工厂的设计、材料选择、结构或预期用途不承担任何责任。

Appears in 4 contracts

Samples: www.tuv.com, www.tuv.com, www.tuv.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