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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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家居電話條款及條件, 家居電話服務條款及條件
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6.6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6.7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6.8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6.9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6.10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6.11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6.12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6.13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6.14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6.15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6.16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6.17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6.18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6.19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6.20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6.21 客戶須就其使用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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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ervice Agreement, 光纖寬頻服務條款及條件
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7.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7.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7.3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 局性證據。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5 7.4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7.5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7.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7.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使用情況下戶口內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7.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7.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7.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單據日期起十(10)日內 提出,否則,客戶須獲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7.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全部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7.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7.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7.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以上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 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7.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 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7.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7.17 倘若一份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7.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 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 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7.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7.20 即使因第 5.5 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電話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7.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 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7.22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免費通話時間」(如有),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7.23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份的服務/附加功能服務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7.24 若客戶將電話號碼轉攜至本公司,客戶須向本公司繳付本公司收費計劃內不時訂明之轉攜費。
7.25 倘若客戶使用服務取用第三方電訊服務,而本公司須就第三方電訊服務支付第三方,則客戶須就此向本公司該支付費用。
7.26 客戶須就其使用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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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固網電話服務條款及條件
服務付款. 6.1 5.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5.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5.3 客戶須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加購服務組件的費用,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 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 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5.4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 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5.5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 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 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5.6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 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5.7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5.8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 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5.9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 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5.10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5.11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 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5.12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 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5.13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 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5.14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 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5.15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 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5.16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 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 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5.17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 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5.18 即使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有關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5.19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 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5.20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 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5.21 客戶須就其使用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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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mart Home 智能家居條款及細則
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計算。本公司所持有之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本服務或服務功能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 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 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本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本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客戶須承擔與本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即使因第 3.4 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本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否則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的未用數據用量,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6.23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6.24 客戶須就其使用本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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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martone Home 5g 寬頻服務條款及條件
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4.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4.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4.3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計 算。本公司所持有之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4.4 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服務功能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4.5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4.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4.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4.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4.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4.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 (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4.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澳門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4.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4.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 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4.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4.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 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4.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4.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本公司因此引致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4.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4.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4.20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 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4.21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否則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的未用數據用量,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6.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4.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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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martone Ipad Data Plan
服務付款. 6.1 5.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5.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5.3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計算。本公司所持有之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5.4 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本服務或服務功能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5.5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5.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5.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本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5.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5.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5.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5.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5.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5.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5.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5.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5.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5.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5.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本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5.19 客戶須承擔與本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5.20 即使因第 2.4 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本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5.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5.22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否則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的未用數據用量,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5.23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5.24 客戶須就其使用本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Appears in 1 contract
Samples: Smartone Jet Wireless Home Broadband Service Terms and Conditions
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計算。本公司所持有之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本服務或服務功能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 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 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本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寬頻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本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本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客戶須承擔與本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否則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的未用數據用量,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6.23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6.24 客戶須就其使用本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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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Smartone Home 5g Broadband Service Terms and Conditions
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計算。本公司所持有之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4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服務及/或服務功能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服務功能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5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即使因第 3.4 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否則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的未用數據用量,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6.23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6.24 客戶須就其使用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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服務付款. 6.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及/或服務功能支付費用(「費用7.1 客戶同意就本公司指定服務計劃中不時訂明的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支付費用(「費用」)。
6.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7.2 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本公司記錄內可歸因於客戶的費用。
6.3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4 7.3 費用將按本公司所記錄或記載之數據計算,而不是按客戶所記錄或記載之任何數據。本公司所持有至記錄以及所採取電話記錄程序乃為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以及客戶應付費用的終局性證據。
6.5 7.4 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之使用費將使用本公司就該服務或附加功能服務所不時採用之量度單位量度。
6.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7.5 客戶於簽訂本合約之時,須立即預繳提供服務所需的首月服務費、客戶所選服務功能的首月服務費,以及本公司要求的其他任何費用,各項費用的金額由本公司單獨絕對酌情決定。本公司對客戶所繳付的任何金額,均無須向客戶支付利息的責任。所有費用的付款均須每月預繳。除非另有訂明,否則所有費用在任何情況下均不予退還。
6.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7.6 本公司每月發出賬單,列明於相關月份的費用情況。賬單所列明所有費用金額對客戶為最終性質且具有約束力。客戶須於賬單上所訂明到期日或之前或應本公司要求即刻悉數支付及結清付款。
7.7 倘若費用支付是直接自客戶就服務所開立之戶口(「服務戶口」)內扣款,則下列條款適用:
a) 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服務功能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客戶明確承認,其在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前同意費率及收費機制。尤其是,客戶同意在每個計費週期末(計費週期詳情由本公司訂明)自服務戶口內扣除最低月費,而無論客戶使用服務及/或附加功能服務的費用是否已達至最低月費水準。
b) 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最低月費會不時變動。客戶須透過本公司所訂明的渠道定期查核已更新的費率。
c) 與費用及戶口內貸方結餘有關的所有問題及爭議均本公司全權酌情決定。
d) 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本公司概不就以下款項進行退款或作任何轉賬:
i) 服務戶口內任何未使用款項;
ii) 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自服務戶口內誤轉至一個不正確戶口內之任何款項;或
iii) 服務戶口內在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情況下使用之任何款項服務戶口遭欺詐性及未經授權使用情況下戶口內之任何款項。
6.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7.8 本公司保留權利,可未經事先通知而在隨時變更記賬次數的權利,或就應計費用發出一項臨時賬單,而該賬單即時到期應付。
6.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7.9 除非另有說明,否則,由客戶支付的一切款項在任何情況下均不可退還。
6.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金額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將被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7.10 若客戶對任何費用有任何爭議,則須於每月賬單日期或服務戶口扣費單據日期起十(10)日內提出,否則,客戶須獲視為已放棄向本公司追討的所有權利。
6.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7.11 所有應付本公司的全部款項須予全額支付,不可作出任何扣除或抵銷。所有款項均須以港幣並按本公司不時訂明方式支付。
6.12 7.12 以郵遞方式付款的風險由客戶承擔。有關款項僅在本公司收到付款後,方視作已繳付。
6.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7.13 付款時間乃要素。本公司有權對任何逾期未繳的款項收取利息,利率為每月兩厘(2%),自到期日開始計算,直至本公司收到全額付款為止。有關利息須按日積累。
6.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7.14 若客戶在一個戶口內登記超過一項以上的服務,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該戶口就任何一項服務所繳付費用的任何貸方結餘轉用,以付清該戶口其他服務項下逾期未付的費用。
6.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7.15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客戶在一個戶口所繳付的任何貸方結餘轉至客戶的任何其他戶口,以付清該戶口內逾期未付的費用。
6.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7.16 若客戶在本公司以其名義登記超過一個以上的戶口,本公司有權將所有戶口內貸方結餘綜合入一個戶口內,作出繳款安排。
6.17 倘若一項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7.17 倘若一份支票付款或直接扣賬付款遭拒或取消,客戶須向本公司支付
(a) 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本公司因此引致需付出之任何銀行或其他費用及
(b) 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本公司收取之相關行政費。
6.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7.18 若客戶在本協議生效後但在有關服務提供及/或記賬前取消服務,客戶仍須對本公司就其向客戶 提供服務所作出之準備工作而由本公司所招致之所有成本、開支及/或收費承擔責任,儘管有關服務已取消。
6.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7.19 客戶須承擔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而無論與該等費用有關的服務是否由客戶使用,或由任何其他第三方使用(無論是否經客戶授權、知情或同意)。
6.20 即使因第3.4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寬頻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7.20 即使因第 5.5 條所述客戶登記地址遷移而導致服務中斷或接駁至服務之傳真設備不運行,客戶仍繼續有責任支付與服務有關的所有費用。
6.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7.21 本公司有權就客戶所招致之服務費用不時設定信貸限額。如超逾此限額,本公司可暫停或切斷對部分或全部服務的使用。
6.22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分的服務/服務功能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7.22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傅真用量」(如有),不可結轉入下一個月或轉入另一戶口。
6.23 客戶同意,除非另有明文規定,客戶所選定服務之收費或服務計劃內所訂明且尚未使用的7.23 客戶同意,若全部或部份的服務/附加功能服務無法運作、受限、暫停或其他方式不可向客戶提供,其就有關服務費概不獲任何抵免或退款。
7.24 若客戶將傳真號碼轉攜至本公司,客戶須向本公司繳付本公司收費計劃內不時訂明之轉攜費。
7.25 倘若客戶使用服務取用第三方服務,而本公司須就第三方服務支付第三方,則客戶須就此向本公司該支付費用。
7.26 客戶須就其使用服務按本公司所訂明者不時向本公司支付所有應付香港政府的牌照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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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Fax Service Terms and Conditions