期间除外. 对于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猝死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战争、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公共交通工具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残疾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一) 战争(无论宣战与否)、军事行动、暴动或武装叛乱期间;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或伤残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2.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3. 被保险人从事高风险运动(释义八)、各种车辆表演、车辆竞赛或练习期间;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九)、无有效驾驶证驾驶(释义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骨折或关节脱位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2.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性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3. 被保险人从事或参加高风险运动(释义十),以及从事职业运动或可获得报酬的运动或竞技期间;
4. 被保险人酒后驾驶(释义十一)、无有效驾驶证(释义十二)驾驶或者驾驶无有效行驶证(释义十三)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5. 被保险人感染艾滋病毒或患艾滋病(释义十四)期间。
期间除外. 1. 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期间;
2.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3.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4.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5.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跳伞、热气球运动、攀岩运动、探险活动、武术比赛、摔跤比赛、特技表演、赛马、赛车等高风险的活动期间;
6. 被保险人臵身于任何飞机或空中运输工具(以乘客身份搭乘民用或商业航班者除外)期间;
7. 被保险人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期间;
8. 被保险人参与任何职业体育活动或任何设有奖金或报酬的体育运动期间;
9. 被保险人参与执行军警任务或以执法者身份执行任务期间;
10. 被保险人受雇于商业船只、服军役、职业性操作或测试任何种类交通工具期间;
11. 被保险人从事石油挖掘、采矿、空中摄影、处理爆炸物、森林砍伐、建筑工程、水上作业、高空作业之类的职业活动期间;
12. 被保险人违背医嘱进行出行期间;
13. 任何以求医为目的的出行期间。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期间;
(2) 被保险人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3) 被保险人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4) 被保险人酒后驾车、无有效驾驶证(释义见 6.5)驾驶或驾驶无有效行驶证的机动交通工具期间;
(5) 被保险人从事潜水(释义见 6.6、跳伞、热气球运动(释义见
期间除外. 在下列期间的任何个人责任,保险人不承担任何赔偿责任:主险合同 2.2.2 期间除外中各款之情形。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遭受意外伤害导致身故、残疾或支出医疗费用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
(1) 战争、军事行动、武装叛乱或暴乱期间;
(2) 从事违法、犯罪活动期间或被依法拘留、服刑、在逃期间;
(3) 存在精神和行为障碍(以世界卫生组织颁布的《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ICD-10)》为准)期间;
(4) 乘坐非本合同约定的航班班机期间;
(5) 通过安全检查后又离开机场期间;
(6) 患有艾滋病(AIDS)或感染艾滋病病毒(HIV)(释义见
期间除外. 被保险人在下列期间发生的住院治疗、支出医疗费用,保险人也不承担给付保险金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