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本企业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未清偿债务,不存在未偿. 交易对方及其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诚信情况承诺 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不存在被法院采取强制措施,不存在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最近五年内不存在未履行对上市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承诺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 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情形。 2、本人/本企业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愿意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孙黎明在就职亚太药业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期间存在因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及 罚款的处分,并被深交所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1、除上述情况外,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交易对方及其 最近五年内未受行政处罚、刑事处罚、或者涉及经济纠纷有关的重大民事诉讼或 主要管理人员 仲裁。 最近五年未受 2、除上述情况外,本企业及本企业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或主要负责人) 行政处罚、刑 亦不存在正在进行中的或潜在的针对本公司之违法违规进行立案调查或侦查的行 事处罚、或者 政或司法程序及其他任何未决或潜在的诉讼或仲裁。 涉及经济纠纷 3、本企业不存在《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加强与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相 有关的重大民 关股票异常交易监管的暂行规定》(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告[2016]16 号) 事诉讼或仲裁 第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即“因涉嫌本次重大资产重组相关的内幕交易被立案调查 交易对方昂利康 的承诺 或者立案侦查的,自立案之日起至责任认定前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 重组。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或者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上述主体自中国证监会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或者司法机关作出相关裁判生效之日起至少 36 个月 内不得参与任何上市公司的重大资产重组”。 4、本企业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愿意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 本公司现任董事会秘书孙黎明在就职亚太药业董事会秘书兼副总经理期间存在因 信息披露违法行为而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形,被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给予警告及 罚款的处分,并被深交所给予了通报批评的处分。 交易对方及其 1、除上述情况外,本企业及主要管理人员最近五年内不存在负有数额较大的到期 主要管理人员 未清偿债务,不存在未偿还经法院判决、裁定应当偿付的债务,不存在被法院采 最近五年诚信 取强制措施,不存在受到仍然有效的法院判决、裁定所限制;最近五年内不存在 情况承诺 未履行对上市公司、债权人及其他利益相关方的重要承诺的情形;最近五年内不 存在被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采取行政监管措施或受到证券交易所纪律处分的 情形;最近五年内不存在其他严重违反诚信的情形。 2、本企业承诺如果违反本承诺,愿意向上市公司承担赔偿及相关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