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 1379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80,682.27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 21,776.53 万元,增值 58,905.74 万元,增值率为 270.50%。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80,000 万元,拟购买资产(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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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

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 1379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80,682.27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 21,776.53 万元,增值 58,905.74 万元,增值率为 270.50%。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100%股权作价为 80,000 万元,拟购买资产(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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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 1379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80,682.27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 21,776.53 万元,增值 58,905.74 万元,增值率为 270.50%。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270.50%。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80,000 万元,拟购买资产(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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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 1379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80,682.27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 21,776.53 万元,增值 58,905.74 万元,增值率为 270.50%。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80,000 万元,拟购买资产(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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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交易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交易以标的资产的评估结果作为本次交易的定价依据。依据北京天健兴业资产评估有限公司出具的天兴评报字[2020]第 1379 号《资产评估报告》,评估机构采用收益法和资产基础法两种评估方法对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进行评估,最终选用收益法评估结果作为评估结论。以 2020 年 7 月 31 日为基准日, 久泰精密股东全部权益价值评估值为 80,682.27 万元,较母公司报表账面净资产 21,776.53 万元,增值 58,905.74 万元,增值率为 270.50%。 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270.50%。经协议各方协商一致,本次交易标的公司 100%股权作价 80,000 万元,拟购买资产(70%股权)的交易价格为 56,000 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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