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性质.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性质.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与上市公司 2015 年度财务指标对比如下: 标的资产 2015 年末/度 111,004.33 69,404.91 46,658.58 成交金额 313,632.00 - 313,632.00 孰高 313,632.00 69,404.91 313,632.00 上市公司 2015 年末/度 369,120.46 92,336.62 333,367.37 标的资产(或成交金额)/上市公司 84.97% 75.17% 94.08% 《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标准 50% 50% 50%且金 额>5,000 万元 因此,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和第十四条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属于《重组管理办法》规定的上市公司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情形,因此本次交易需要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截至本预案摘要出具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结合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标的资产未经审计的财务数据初步判断,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为恩必普药业,恩必普药业为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根据《企业会计准则 36 号—关联方披露》、《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和《上市规则》等有关规定,恩必普药业属于上市公司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 同达创业 三三工业 交易金额 计算依据 指标占比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 本次交易预计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作价尚未确定,根据《上市公司重大资产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初步判断,预计本次交易不构成重大资产重组。本次交易涉及发行股份购买资产,需经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同意注册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是否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将在本次交易的重组报告书(草案)中详细分析并明确,提请投资者特别关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