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交易的性质 样本条款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项目 资产总额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资产净额 及交易金额孰高值 营业收入 项目 资产总额 资产净额 营业收入
本次交易的性质. ‌ 本次重大资产置换的交易对方、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的交易对方均为东浩兰生集团。东浩兰生集团为上市公司的实际控制法人。根据《上市规则》 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关联董事已在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上市公司关联股东已在股东大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回避表决。 本次重组方案包括重大资产置换、发行股份和支付现金购买资产。根据兰生股份、拟置入资产和拟置出资产经审计的财务数据以及交易作价情况,相关财务比例计算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450,593.87 72,181.95 5,202.00 16.02% 资产净额 351,185.16 10,027.67 2.86% 营业收入 361,088.97 334,765.51 - 92.71%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450,593.87 100,520.58 136,300.00 30.25% 资产净额 351,185.16 43,368.07 38.81% 营业收入 361,088.97 176,410.40 - 48.86% 综上,拟置出资产所对应公司兰生轻工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19 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营业收入的比例达到 50%以上,本次交易将达到《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标准,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和实际控制法人均为兰生集团和东浩兰生集团,因此,本次交易未导致上市公司控制权发生变化,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的性质. ‌ 本次交易前,交易对方与上市公司不存在关联关系。本次交易完成后,发行股份及支付现金购买资产交易对方中陈劲松持有上市公司股份比例预计将超过 5%,上述事项预计在未来十二个月内发生,根据《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 本次交易预计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上市公司拟购买厦门鹭意 100%股权。厦门鹭意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宝丽迪相应项目比例的情况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交易价格孰高) 142,703.96 39,300.00 27.54 否 资产净额 (交易价格孰高) 128,582.17 39,300.00 30.56 否 营业收入 77,242.63 27,978.39 36.22 否
本次交易的性质. ‌ 本次交易的标的资产为净化公司 100%股权。根据上市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财务数据、标的公司 2021 年度经审计模拟剥离财务数据以及本次交易对价情况,相关财务数据比较如下: 单位:万元 项目 标的公司 交易对价 选取指标 ① 上市公司 ② 占比 ①/② 是否达到重大资产重 组标准 资产总额 627,968.24 442,067.68 627,968.24 2,128,416.56 29.50% 否 营业收入 1,448.97 1,448.97 614,048.43 0.24% 否 归属于母公司 所有者权益 417,288.30 442,067.68 651,659.15 67.84% 是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第十四条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根据《公司法》《证券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相关规定,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公用集团为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因此,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不会导致上市公司股权结构发生变化,本次交易完成前后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均未发生变化。因此,本次交易不属于《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本次交易的性质. ‌ 本次重组的交易对方速必拓与上市公司均为宝德控股所控股的公司,实际控制人均为李瑞杰、张云霞夫妇。根据《上市规则》,速必拓系上市公司关联人,本次交易构成关联交易。 上市公司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交易相关议案时,关联董事已回避表决;上市公司未来召开董事会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时,关联董事将回避表决。上市公司未来召开股东大会审议本次重组正式方案时,关联股东将回避表决。 截至本预案签署之日,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审计、评估工作尚未完成,本次交易标的资产的交易价格尚未确定。结合上市公司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数据、标的 资产未经审计的 2021 年度财务数据判断,本次交易预计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二条所规定的重大资产重组。 上市公司近三十六个月内实际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宝德控股、宝德科技,实际控制人为李瑞杰、张云霞夫妇。本次交易完成后,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仍为李瑞杰、张云霞夫妇。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交易情形,不构成重组上市。 《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及《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规定“上市公司实施重大资产重组或者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的,标的资产所属行业应当符合创业板定位,或 者与上市公司处于同行业或上下游。”标的公司与上市公司同属中国证监会发布的 《上市公司行业分类指引》(2012 年修订)中的“I64 互联网和相关服务”,与上市公司具有业务协同性。本次交易有利于拓宽上市公司的业务范围,完善上市公司在云服务领域产业链的布局,充分发挥整体优势,做大做强云服务业务,丰富上市公司的产品结构,为上市公司培育新的业务增长点,增强上市公司的盈利能力和抗风险能力。 因此,本次交易符合《持续监管办法》第十八条和《重组审核规则》第七条的规定。
本次交易的性质. (一)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 本次交易拟置入资产为天下秀 100%股权,天下秀 2018 年 6 月末未经审计的 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 2017 年度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 2017 年 12 月 31 日/2017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单位:万元 资产总额 12,576.87 92,953.88 454,850 454,850 3616.56% 资产净额 7,762.63 75,447.81 454,850 454,850 5859.48% 营业收入 6,582.51 73,934.21 - 73,934.21 1123.19% 根据《重组管理办法》的规定,本次交易构成重大资产重组。同时,本次交易涉及向特定对象发行股份购买资产,根据《重组管理办法》规定,本次交易需提交中国证监会上市公司并购重组审核委员会审核并经中国证监会核准后方可实施。
本次交易的性质. ‌ 根据标的公司《审计报告》,标的公司经审计的最近一年末资产总额、资产净额及最近一年的营业收入占上市公司最近一个会计年度经审计的合并财务报表相关指标的比例如下: 资产总额 204,558.84 86,757.56 150,000.00 150,000.00 73.33% 资产净额 128,208.02 -413,262.84 150,000.00 150,000.00 117.00% 营业收入 93,242.10 4,625.22 - 4,625.22 4.96% 本次交易前,上市公司控股股东为广州展新,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为黄少雄、徐兵,最近三十六个月内上市公司控制权未发生变更;本次交易不涉及发行股份,本次交易前后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未发生变更,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重组管理办法》第十三条规定的重组上市情形。 本次交易的交易对方为网信证券管理人,网信证券管理人不属于上市公司的关联方,因此本次交易不构成关联交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