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4 月 25 日,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或“公司”)控股股东泉州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原名称为“无锡市蠡湖至真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蠡湖至真”)、实际控制人王洪其与泉州水务鼎晟股权投资合伙企业(有限合伙)(以下简称“泉州鼎晟”)签署了《关于无锡蠡湖增压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 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 蠡湖至真将其持有的公司 62,441,923 股股份(占公司当前总股本的 29%),通过协议转让的方式,以 14.51 元 /股的价格转让给泉州鼎晟(以下简称“股权转让”)。 上述事项详见公司于 2022 年 4 月 27 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控股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控制权拟发生变更的进展公告》(公告编号:2022-036)、《关于控制权发生变更的权益变动提示性公告》(公告编号:2022-037)、《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详式权益变动报告书》。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一) 本次协议转让双方的基本情况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2019 年 11 月 27 日,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北部湾港”)第二大股东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港集团”)与公司股东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上海中海码头”)签署了《广西北部湾国际港务集团有限公司与上海中海码头发展有限公司关于北部湾港股份有限公司之股份转让协议》(以下简称“《股份转让协议》”),北港集团拟以非公开协议转让的方式向上海中海码头转让其持有的北部湾港 92,518,231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66%),协议转让的价格为人民币 8.64 元/股,股份转让价款总额为人民币 799,357,515.84 元。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 2019 年 11 月 28 日刊登于巨潮资讯网的 《关于持股 5%以上股东签署股权转让协议暨权益变动的提示性 公告》、《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北港集团)》《简式权益变动报告书(上海中海码头)》。
本次协议转让的基本情况. 1、2022 年 4 月 22 日,神思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神思电子”)的控股股东山东神思科技投资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神思投资”)与济南能源环保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能源环保”)签订了《股份转让协议》,能源环保受让神思投资持有的神思电子股票 22,455,912 股,占公司总股本的 11.40%。同日,神思投资与能源环保签订了《表决权委托协议》,神思投资自愿将其持有的神思电子 10,252,872 股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 5.20%)对应的表决权委托给能源环保行使。 股份转让及表决权委托完成后,能源环保将持有神思电子 16.60%股份的表决权,神思投资所持表决权比例下降至 11.22%,能源环保将成为公司控股股东,能源环保的实际控制人济南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济南市国资委”)将成为公司实际控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