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收购的背景及原因 样本条款

本次收购的背景及原因. 1、2015 年公司收购云硕科技 70%的股权,目的是为了切入到 IDC 及云计算领域,培养新的业务增长点;公司以云硕科技在建广州南沙 IDC 数据中心项目为契机,逐步积累公司在 IDC 行业的经验。 收购 70%的云硕科技股权后,公司委派许忠慈为云硕科技的法定代表人兼董事长,并任命新的财务总监,取得实际控制权;但张涛仍担任云硕科技的董事、总经理,为云硕科技的主要经营管理者。保留原管理团队一方面有利于原有南沙 IDC 项目的建设,另一方面公司借鉴南沙项目,开拓深圳、长沙 IDC 数据中心项目等,逐步丰富了公司 IDC 业务,至 2018 年公司已有多个 IDC 业务执行团队、并积累了丰富的项目执行经验。因此,在 2015-2017 年的股权收购后的过渡期间,基于对公司切入新行业的需要,张涛仍担任云硕科技的主要管理职位,符合上市公司收购其他非同业公司的一般操作及公司业务发展需要。 公司自 2017 年初成立 IDC 及云计算事业部以来,IDC 及云计算事业部的管理组织架构不断地优化和完善,从技术能力上来讲,IDC 及云计算事业部下设云团队和智慧城市运营团队,在为客户提供 IDC 基础服务的基础上,还具备提供云产品、云平台及智慧城市运营等增值服务的能力,为提高客户粘性和未来 IDC数据中心周边智慧城市业务的拓展打下基础。2018 年公司收购剩余股权能够更好地做好云硕科技的管理。

Related to 本次收购的背景及原因

  • 本次收购 是根据本报告书所载明的资料进行的。除收购人和所聘请的专业机构外,没有委托或者授权任何其他人提供未在本报告书中列载的信息和对本报告书做出任何解释或者说明。

  • 委託期間 契約締結日から令和5年3月31日まで

  • 资产托管专户的管理应符合《人民币银行结算账户管理办法》、《现金管理暂行条例》、 人民币利率管理规定》、《利率管理暂行规定》、《支付结算办法》以及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的其他规定。

  • 再委託費 共同実施費について

  • 種 類 内 容 契約者回線型サー ビス 契約者回線を設置又は設定して提供するIP通信網サービス (以下「細目」といいます。)等があります。

  • 证券投资基金托管情况 截至 2022 年 3 月 31 日,中国银行已托管 1006 只证券投资基金,其中境内基金 958 只, QDII 基金 48 只,覆盖了股票型、债券型、混合型、货币型、指数型、FOF 等多种类型的基金,满足了不同客户多元化的投资理财需求,基金托管规模位居同业前列。

  • 委託業務 第2条 委託業務の名称及び内容は、次のとおりとする。

  • 保险金申请与给付 第十九条 保险金申请人向保险人申请给付保险金时,应提交以下材料。保险金申请人因特殊原因不能提供以下材料的,应提供其他合法有效的材料。保险金申请人未能提供有关材料,导致保险人无法核实该申请的真实性的,保险人对无法核实部分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 再委託 再委託は原則禁止となります、ただし、業務仕様書に特別の定めがあるとき又は発注者の承諾を得たときは、本件業務全体に大きな影響を及ぼさない補助的な業務に限り再委託は可能です。

  • 有效身份证件 指由政府主管部门规定的证明其身份的证件,如:居民身份证、按规定可使用的有效护照、军官证、警官证、士兵证、户口簿等证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