契約内容 第1条 受注者は、頭書記載の調達物品(以下「物品」という。)を、頭書記載の納入期限 (以下「納入期限」という。)内に納入し、発注者に引き渡すものとし、発注者は、その契約代金を支払うものとする。 (権利義務の譲渡等)
与上市公司的关联关系 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系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控股子公司,新希望乳业股份有限公司为公司董事长刘畅控制的企业,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第10.1.3第三款规定,云南新希望蝶泉牧业有限公司系公司的关联方。
この契約に係る訴訟の提起又は調停の申立てについては、日本国の裁判所をもって合意による専属的管轄裁判所とする 9 この契約書に定める指示,催告,請求,通知,報告,申出,承諾及び解除(以下「指示等」という。)は,書面により行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发行对象 本次发行股份募集配套资金的发行对象为不超过 35 名(包括 35 名)特定对象。 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认购的股份自发行结束之日起 6 个月内不得转让。在上述股份限售期限内,本次募集配套资金发行对象因公司送股、转增股本等原因而衍生取得的股份,亦应遵守上述股份限售安排。
募集说明书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 募集说明书摘要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 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投资者)募集说明书摘要》 发行公告 指 发行人为本次发行而制作的《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第二期)(面向专业 投资者)发行公告》 簿记建档 指 由簿记管理人记录投资者认购价格及数量意愿的程序,该 程序由簿记管理人和发行人共同监督 主承销商 指 本期债券牵头主承销商与联席主承销商 牵头主承销商、簿记管理人、 债券受托管理人、国泰君安 指 国泰君安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联席主承销商、长城证券 指 长城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承销协议 指 发行人与主承销商、联席主承销商为本次发行签订的《华 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承销协议》 余额包销 指 主承销商按承销协议的规定,在规定的发行日后,将未售 出的公司债券全部自行购入 债券持有人 指 根据证券结算公司的记录显示在其名下登记拥有本期债券 的投资者 中国证监会 指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 上交所 指 上海证券交易所 证券结算公司、登记机构 指 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 发行人律师 指 云南上义律师事务所 资信评级机构、东方金诚、 评级机构 指 东方金诚国际信用评估有限公司 《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持有人会议规则》 《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公开发行可续期公 司债券(面向专业投资者)之债券受托管理协议》 《公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证券法》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 《管理办法》 指 《公司债券发行与交易管理办法》 《公司章程》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章程》 交易日 指 上交所营业日 法定节假日、休息日 指 中华人民共和国的法定及政府指定节假日或休息日(不包 括香港特别行政区、澳门特别行政区和台湾省的法定节假日和/或休息日) 澜沧江有限 指 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为发行人前身,于 2015 年 1 月 15 日整体变更为华能澜沧江水电股份有限公司,曾用企业 名称为“云南澜沧江水电开发有限公司”和“云南华能澜沧江水电有限公司” 云电集团 指 云南电力集团有限公司 云开投公司 指 云南省开发投资有限公司,后更名为“云南省投资控股集团 有限公司” 漫湾发电公司 指 云南漫湾发电有限责任公司 国家计委 指 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 红塔集团 指 红塔烟草(集团)有限责任公司,曾用名“玉溪红塔烟草(集 团)有限责任公司” 云南省国资委 指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股权控制关系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股权控制关系如下图所示: 注:广新集团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4%的股份,汇理六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80%的股份,且其已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并将相关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行使,故广新集团实际拥有上市公司 17.74%的表决权。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广新集团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直接持有上市公司 14.94%的股份,汇理六号投资持有上市公司 2.80%的股份,且其已放弃持有上市公司全部股份的表决权,并将相关权利委托给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广新集团行使,故广新集团实际拥有上市公司 17.74%的表决权,广新集团为上市公司第一大股东,且为控股股东,其基本情况如下: 企业名称 广东省广新控股集团有限公司 类型 有限责任公司(国有独资) 住所 广东省广州市海珠区新港东路 0000 号 0000 房 法定代表人 黄平 注册资本 162,000.00 万元 成立日期 2000 年 9 月 6 日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91440000725063471N 经营范围 股权管理;组织企业资产重组、优化配置;资本营运及管理;资产托 管,国内贸易,自营和代理各类商品和技术的进出口,但国家限定公 司经营或禁止进出口的商品和技术除外;信息服务业务。(依法须经 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开展经营活动。)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广东省人民政府。 截至本预案签署日,公司不存在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的情形。公司最近三年未受到刑事处罚。 最近三年,公司存在受到行政处罚的情况,具体如下:
价格修正 对报价的计算错误按以下原则修正:
対価の支払 第10条 甲は、業務完了後、乙から適法な支払請求書を受理した日から30日(以下「約定期間」という。)以内に対価を支払わ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资质条件 见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引受条件 当社がこの約款に基づいて託送供給を引き受けるにあたっては、引き受ける託送供給が、当社が託送供給依頼者の託送供給を行う期間を通して以下の条件に適合したものであることが必要となりま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