报价评审. 3.4.1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报价评审. 1) 响应文件未提供“供应商须知前附表” 报价文件中规定的“竞标报价表”;
报价评审. 报价得分=评标基准价/评标价*100*报价分值权重;评 标基准价等于有效投标单位中价格扣除后报价的最小值 ,评标价等于价格扣除后的报价 30
报价评审. 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与政府采购云平台录入报价不一致的,以上传的电子投标(响应)文件报价为准。 投标文件中开标一览表(报价表)内容与投标文件中相应内容不一致的,以开标一览表(报价表)为准; 大写金额和小写金额不一致的,以大写金额为准; 单价金额小数点或者百分比有明显错位的,以开标一览表的总价为准,并修改单价; 总价金额与按单价汇总金额不一致的,以单价金额计算结果为准。 同时出现两种以上不一致的,按照前款规定的顺序修正。修正后的报价按照财政部第87号令《政府采购货物和服务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第五十一条第二款的规定“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应当采用书面形式,并加盖公章,或者由投标人代表签名。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经投标人确认后产生约束力。投标人不确认的,其投标无效。 投标人收到修正确认文件后,在规定时间内未做出回复的,视为不确认。 对于投标文件中含义不明确、同类问题表述不一致或者有明显文字和计算错误的内容需要投标人作出必要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的,评标委员会和投标人通过电子交易平台交换数据电文,投标人提交使用电子签名的相关数据电文或通过平台上传加盖公章的扫描件。给予投标人提交澄清、说明或补正的时间不得少于半小时,投标人已经明确表示澄清说明或补正完毕的除外。投标人的澄清、说明或者补正不得超出投标文件的范围或者改变投标文件的实质性内容。 投标人的书面澄清、说明或者补正无法通过政府采购云平台上传的,可在规定时间内(不少于半小时)通过指定的电子邮箱(zb03@qszb.net)或传真号码(0571-87666116)提交。
报价评审. 4.1 响应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报价评审. 投标文件报价出现前后不一致的,按照下列规定修正: 投标文件出现不是唯一的、有选择性投标报价的,投标无效。 投标报价超过招标文件中规定的预算金额或者最高限价的,投标无效。
报价评审. 1 报价评审 报价评审得分 = (最低投标报价 / 各投标人的投标报价) * 30.00
报价评审. 6.汇总评分结果。
报价评审. 磋商小组依据磋商文件的规定,对各供应商提交的最后报价的完整性、合理性进行审查,必要时可要求供应商对其报价做出澄清、说明;
报价评审. 2.3.1评审价格为供应商在响应函中填写的大写含税价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