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样本条款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是;þ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联合体各方按要求签字、盖章后上传联合体协议书原件;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方承担连带责任;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以下要求:①联合体组成应在报名时确定,报名后未经招标人同意不得变更;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人还应满足以下要求: 3.8.1 联合体投标人应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各自的分工和权利义务;组成联合体的成员数量不超过 2 个;联合体牵头人应为施工单位。 3.8.2 联合体成员签订联合体协议书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成员最多 2 家,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由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项目报名、递交投标文件等相关事项; (2) 除联合体成员外,申 (3)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招标项目中投标; (4) 联合体成员均须符合招标公告中“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 满足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否则申请无效。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在招标文件中出现对同一内容表述不一致时,以下列顺序在先者为准: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本项目不允许分包。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联合体成员不超过两家,各成员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双方需明确牵头单位(联合体牵头单位负责本次招投标的一切事务,包括但不限于招标文件下载、履约保证金的缴纳、投标文件递交、质疑、投诉、合同签订、合同履行过程中的管理、沟通、协调及相关文件签署等);其他联合体成员单位须满足其他相应资质,联合体在投标、签约与履行合同中均承担各自的义务和法律责任; (2) 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 (3) 投标时须将联合体牵头单位及联合单位的相关资质证书扫描件上传至投标文件中; (4) 投标时需签订联合体协议书。
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 联合体各方均应当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和采购人根据采购项目提出的特定资格条件,还应当符合招投标法关于联合体的规定。联合体各方之间应当签订共同投标协议,明确约定联合体各方承担的工作和相应的责任,并将共同投标协议连同投标文件一并提交采购代理机构。联合体各方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的名义单独在同一项目中投标,也不得组成新的联合体参加同一项目的投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