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的授予. 产权组织授予受益人根据本使用条款中所述条件使用本软件提供知识产权服务的权利。这项权利的预期目的是满足各知识产权局的需求,为高效和有效的业务服务提供支持。除非本使用条款中另有规定,受益人应按如下所述,对本软件享有不可转授和不可转让的非专有使用权:
(a) 受益人可以在自己的应用程序中使用本软件的原始版;
(b) 由受益人开发并联接到本软件但并非从本软件衍生出来的任何组件或模块,不应视为本软件的一部分,也不受本使用条款的约束;并且
(c) 受益人可以通过分包商对本软件进行操作,但是分包商不应获得对本软件的任何权利。 除上述用途外的任何其他用途,均应事先就有关条款和条件达成书面协议。特别是在产权组织和受益人未事先达成书面协议的情况下,受益人不得更改、改编、创作衍生产品或再次分发本软件。
权利的授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