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安排. 本次交易拟采取收益法对部分标的公司及/或其下属企业的股权及相关资产进行评估,并以经国务院国资委备案的评估值作为定价参考依据。就上述资产在本次重组实施完毕后三个会计年度内的盈利情况,中国海防与相关交易对方签订了明确可行的《盈利预测补偿协议》。根据上述《盈利预测补偿协议》的约定,该等资产其合计实际盈利数不足合计利润预测数的,在经有证券业务资格的审计机构审计确认差额后,由相关交易对方以股份方式向中国海防进行补偿,并就补偿股份不足部分以现金方式向中国海防进行补偿。
标的资产利润补偿的安排. 根据达实智能与房志刚等 6 名业绩承诺人签订的《盈利补偿协议》,房志刚、孙绍朋、周鸿坚、储元明、常州瑞信、常州臻信为本次交易的业绩承诺人/补偿义务人。上市公司及业绩承诺人确认净利润补偿期为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业绩承诺人承诺,久信医疗 2015 年、2016 年和 2017 年净利润(以扣除非 经常性损益前后孰低的归属于母公司股东净利润为准)分别不低于 6,000 万元、 7,200 万元和 8,640 万元。 若久信医疗 2015-2017 年实际净利润低于承诺净利润,则补偿义务人将履行对达实智能的补偿义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