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置計畫. 無。本案工程範圍內無徵收建築改良物,故無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應訂定安置計畫之情形。
安置計畫. 無,本案用地範圍內並未徵收拆遷供居住性質之建築改良物,無符合土地徵收條例第34條之1規定情形,故無需訂定安置計畫。
安置計畫. 無,本案用地範圍內以農作改良物為主,無影響居住權益之建築改良物,故無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之情形。
安置計畫. 無,案內無合法建築改良物,故無需訂定安置計畫。
安置計畫. 無土地徵收條例第34條之1規定情形;因本案工程須拆除之建物多為附屬構造設施,案內須拆除之房屋均為部分拆除,並不影響房屋主體結構,故本案尚無因徵收致無屋可居住或情境相同者之情形,故本案無須訂定安置計畫。
安置計畫. 無,本案無影響有居住事實之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人口,且無因徵收致無屋可居住或情境相同之情形,故本案無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需安置情形,無需向社會單位查詢及訂定安置計畫。
安置計畫. 本計畫範圍內無建築改良物,亦無人設籍,故無因徵收致無屋可居住之低收入戶、中低收入戶或情境相同者,爰無須依土地徵收條例第34 條之1 規定訂定安置計畫。
安置計畫. 無,本案無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情形;因本工程現況為農作物及部分雜項建築改良物(如電桿、電力表、圍籬等),尚無因徵收致無屋可居住或情境相同之情形,故無需另洽社政單位查詢及辦理安置作業。
安置計畫. 無,本案用地範圍內僅有建築改良物(住宅、雨遮、地坪)等建築改良物,案內住宅須部分拆除,被徵收後剩餘部分尚能作居住使用,故無土地徵收條例第34條之1規定須訂定安置計畫之情形。
安置計畫. 無,本案徵收之建築改良物為不影響居住之水泥地面、圍牆等,無需依土地徵收條例第 34 條之 1 規定訂定安置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