理财产品. 指甲方发行并委托乙方托管的理财产品。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与甲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购买甲 方发行的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受托人(即管理人):汇华理财有限公司。 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市分行。
理财产品. 指依据本协议,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托管的建信理 财诚鑫系列理财产品(以下简称“本产品”或“理财”)。 单期理财产品:指依据本协议,管理人委托托管人托管的理财产品中每只独立的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说明书:指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说明书(以下简称 “理财产品说明书”)及对该说明书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理财产品协议书:指本协议项下理财产品销售协议书(以下称“理财产品协议书”)及对该协议的任何有效修订和补充。
理财产品. 年度托管报告(样本)
理财产品. 指由乙方按照理财产品销售文件约定的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者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产品的具体细节详见理财产品说明书、风险揭示书、投资者权益须知。
理财产品. 指甲方发行并不时委托乙方托管的代客境外理财产品。
理财产品. 指甲方发行并委托乙方托管的理财产品。具体是指“中银理财-稳富系列理财产品”以及稳富系列项下各子系列理财产品。具体产品名称以操作备忘录附件 1《理财产品开户申请书》为准。 委托人(即受益人):指与甲方签署理财产品相关法律文件并购买甲方发行的理财产品份额的投资者。 受托人(即管理人):中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托管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广东省分行。
理财产品. 财产保管的原则
4.1.1 乙方应将托管的理财产品财产与自有资产严格分开,将托管甲方的理财产品财产与其托管的其他财产严格分开,为每只理财产品开设独立的托管账户,不同托管账户中的资产应当相互独立。
4.1.2 乙方负责托管理财产品的资金及其所投资的资产或保管代表资产的权益凭证或财产清单。对于由于客观条件限制,甲、乙双方约定由甲方保管相关财产或财产权利凭证的,甲方应当自行安全保管。托管期间,如中国银保监会对理财资金及财产的托管事宜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4.1.3 乙方对理财产品财产的托管并非对该理财产品本金或收益的保证或承诺,乙方不承担托管理财产品的投资风险。
4.1.4 乙方应安全保管理财产品财产,未经甲方的合法合规指令及本合同约定的,不得自行运用、处分、分配理财产品的任何财产。法律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4.1.5 乙方不得委托第三人托管理财产品财产。
理财产品. 资料移交清单(样本)
理财产品. 指受本协议条款约束的,由中国农业银行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设计和发售的资金投资和管理计划。各款理财产品的具体细节详见对应的产品说明书。
理财产品. 指管理人根据与投资人约定的条件和实际投资收益情况向投资人支付收益、不保证本金支付和收益水平的非保本理财产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