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Clause in Contracts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于定价基准日,预估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77,000.00 万元,预估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28,800.00 万元。 在前述预计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163,000.00 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 2 亿元 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 143,000.00 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 万元×79.7883%= 114,097.30 万元。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针对标的公司的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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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工程技术中心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于定价基准日,预估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于评估基准日,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77,000.00 万元,预估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28,800.00 万元,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人民币 129,402.63 万元。 在前述预计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在前述评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 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163,000.00 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 2 亿元 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 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至 143,000.00 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 万元×79.7883%= 114,097.30 万元。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 万元×79.7883%=114,097.30 万元。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针对标的公司的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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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通鼎互联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于定价基准日,预估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根据评估机构的评估,于评估基准日,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77,000.00 万元,预估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28,800.00 万元,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 益价值为人民币 129,402.63 万元。 在前述预计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在前述评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 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163,000.00 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 2 亿元 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 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至 143,000.00 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 万元×79.7883%= 114,097.30 万元×79.7883%=114,097.30 万元。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针对标的公司的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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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通鼎互联

标的资产的评估及作价情况. ‌ 本次股权转让的交易价格不以评估报告为定价依据,收购价格由普利特在综合考虑标的公司的财务状况、净资产、市场地位、品牌、技术、渠道价值等因素,并参考评估机构评估值基础上,与交易对方海四达集团协商确定。 根据评估机构的初步评估,于定价基准日,预估按收益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77,000.00 万元,预估按资产基础法得出的目标公司股 东全部权益价值为人民币 128,800.00 万元。 在前述预计估值基础上,各方确定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为人民币 163,000.00 万元。同时,鉴于目标公司股东大会已通过决议,向股东进行 2 亿元 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亿元的利润分配,目标公司 100%股权的估值相应调减 143,000.00 万元(“最终估值”)。因此,目标股份的转让价款=143,000.00 万元×79.7883%= 114,097.30 万元。 截至本预案摘要签署日,针对标的公司的评估等工作尚未完成,标的公司 100%股权的预估值与最终评估结果可能存在一定差异,特提请投资者注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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