气瓶管理系统具备以下典型功能 样本条款

气瓶管理系统具备以下典型功能. (1) 提供良好的气瓶建档登记功能。提供不限制安装数量的手机app,可以通过手机app或者电脑登录气瓶管理系统两种方式进行气瓶建档登记。具备防止气瓶重复登记的功能,应能正确、合理判定气瓶的唯一性。应能有效防止已经在气瓶管理系统成功建档登记的同一个气瓶,在另一个充装单位重新安装新的二维码标签进行重复登记的不当行为(防止“一瓶多码”式的重复登记)。 (2) 提供与气瓶充装系统的API数据交换接口。不同实施单位的智能充装秤都可以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向气瓶管理系统报送数据信息、下载更新气瓶电子档案和充装联锁控制规则实现充装联锁控制。 (3) 提供与气瓶检验系统的API数据交换接口。以实现不同实施单位建设的气瓶检验系统都可以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向气瓶管理系统交换气瓶定期检验数据,并应有效防止气瓶检验单位篡 6 改气瓶产权人信息。 (4) 提供与瓶装气体经营服务信息系统的API数据交换接口。以使不同实施单位建设的经营服务系统都可以通过统一的数据交换接口实现经营门店、送气工、瓶装气体用户、入户安检等的管理和统计功能。 (5) 提供智能手机采用的第三方扫码软件(如微信自带的扫描二维码功能)查询气瓶基本信息的功能。方便消费者、社会公众、生产经营企业和监管部门现场查询、鉴别和选择气瓶时的信息服务需要。 (6) 提供“一瓶一险”方式的数据服务功能。为气瓶充装单位以气瓶为单位购买安全责任保险提供数据服务功能。每个气瓶的信息中应反映气瓶是否购买保险以及保险有效期的记录,气瓶充装单位可对气瓶购买保险的情况进行管理,系统可以提供保险承保单位账号对企业投保了保险的气瓶信息进行相关数据查询。 (7) 提供接入视频监控系统功能。支持实时远程视频监控的查看、录像下载与回放、摄像枪控制等功能。 (8) 提供气瓶的统计功能。包括但不限于以下统计数据: 1) 按辖区、按气瓶种类统计气瓶数量; 2) 按充装单位统计气瓶数量; 3) 按不同种类的气瓶查看气瓶登记、气瓶检验以及气瓶充装情况等。 (9) 实现对气瓶充装单位的充装枪远程锁止功能。当监管部门或者受委托管理的第三方确认气瓶充装单位存在违法违规充装气瓶等行为,能够远程锁止该气瓶充装单位的部分或者全部充装秤 阀门,不允许其开阀充装。 (10) 支持气瓶制造单位输入和上传出厂气瓶的原始档案数据,减少气瓶充装单位重新采集数据和重复录入系统的工作。 (11) 提供气瓶使用登记管理功能。支持以登记单位方式办理气瓶使用登记证,满足气瓶充装单位和监管部门对气瓶使用登记管理工作的需要。 (12) 提供气瓶充装单位连锁经营管理功能。气瓶管理系统支持建立、调整、解除气瓶充装单位的连锁经营关系功能,实现连锁经营的气瓶充装单位之间可以互相充装对方的自有产权气瓶。 (13) 支持与广东省气瓶信息数据库的连接。承诺按照数据库接口要求,自动上传更新广东省质监局开发的气瓶信息数据库相关信息。 (14) 支持除气体钢瓶外纳入特种设备监管范围的其它不同种类气瓶(如无缝气瓶、车用气瓶 、溶解乙炔瓶等)的管理功能,以满足平台功能扩展的需要。 (15) 提供监管部门对企业发布监管短信提示和网上发布整改通知的功能。监管短信提示和整改通知可以广播方式统一发布(全部企业)、也可以对单点(单个企业)或者对多点(某些企业)发布。气瓶管理系统给企业提供整改落实情况的网上回复功能。 (16) 提供消费者、社会公众向气瓶充装单位、气瓶检验单位、瓶装气体经营服务单位等的意见反映和向监管部门投诉举报功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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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般货物类 政府采购合同》是对招投标文件中货物和服务要约事项的细化和补充,所签订的合同不得对招标文件和中标投标人投标文件作实质性修改;招标过程中有关项目标的性状的重要澄清和承诺事项必须在合同相应条款中予以明确表达。采购人和中标投标人不得提出任何不合理的要求作为签订合同的条件;不得私下订立背离招标文件实质性内容的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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