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ommon use of 法定空地 Clause in Contracts

法定空地. 本社區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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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買賣契約書, 買賣契約,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法定空地. 本社區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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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買賣契約書

法定空地. 本社區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一層法定空地之所有權登記為本社區全體區分所有權人持分共有。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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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土地預定買賣契約

法定空地. 本社區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本社區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除本條第五項特別約定為專用部分者外,均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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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房屋預定買賣契約書

法定空地. 本社區法定空地之所有權應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但部分區分所有權人不需使用該共有部分者,得予除外本社區之法定空地其產權登記為全體區分所有權人共有,並為區分所有權人共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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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mples: 買賣契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