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要说明 1、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产品说明书》(下称“本说明 书”或《理财产品说明书》)与本理财产品的《风险揭示书》、《销售(代理销售)协议书》、《投资协议书》、《投资者权益须知》等理财产品销售文件共同构成一份完整且不可分割的、关于甲方所投资乙方理财产品的全部协议。若本说明书与上述其他文本有不一致之处,以本说明书为准。 2、 宁银理财有限责任公司(下称“产品管理人”)代理投资者进行理财资金的投资和管理,并严格遵照本说明书所载的内容进行操作。 产品代码 1004 全国银行业信息登记系统编码 Z7002120000066 凭此编码可在“中国理财网(xxx.xxxxxxxxxxx.xxx.xx)”上查询本产品信息 产品名称 宁银理财宁欣天天鎏金现金管理类理财产品5号 产品类型 固定收益类、非保本浮动收益型 募集方式 公募 产品评级 PR1 本评级为产品管理人内部评级,仅供参考。该产品通过代理销售机构渠道销售的,理财产品评级应当以代理销售机构最终披露的评级结果为准。 目标投资者 风险评级为保守型、稳健型、平衡型、成长型、进取型的个人和机构投资者,其中个人投资者为宁波银行白金及以上客户、宁波银行薪福宝客户,机构投资者为企业财资客户和企业APP渠道专属客户。 (具体限制以销售机构要求为准) 本金及收益币种 人民币 业绩比较基准 无(业绩比较基准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 业绩比较基准是产品管理人基于产品性质、投资策略、过往经验等因素对产品测算得到的年化收益,不代表产品的未来表现和实际收益,不构成对产品本金的保证和收益的承诺,仅供投资者参考。 业绩比较基准可用于确定产品管理人是否收取超额业绩报酬,投资者所能获得的最终收益以管理人实际支付为准,业绩比较基准并不作为产品管理人向投资者支付本产品本金或收益的承诺。 本产品为净值型产品,业绩表现将随市场情况波动,具有不确定 性。产品管理人可根据市场情况调整业绩比较基准,并至少于调整 日之前3个工作日进行公告。 产品募集期 2018年9月29日至10月8日 在本产品募集期内,产品管理人有权根据产品实际募集情况调整产 3、 产品管理人对本说明书具有解释权。
报价表 报价表》 报价(元) 小写:¥ 大写: 联系人 联系电话 报价单位 单位名称: 公章(鲜章)
取得の制限 受注者は、この契約による事務を処理するために個人情報を取得するときは、あらかじめ、本人に対し、その利用目的を明示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また、当該利用目的の達成に必要な範囲内で、適正かつ公正な手段で個人情報を取得しなければならない。
信義誠実の原則 甲及び乙は、信義に従って誠実に本契約を履行するものとする。
約の承継) 甲または乙が,第三者と合併し,またはその事業の全部もしくは本契約に関係のある部分を第三者に譲渡するときは,あらかじめ相手方に書面によりその旨を通知し,相手方の承認を受けたうえで,本契約をその承継者に承継させるものとする。 (反社会的勢力の排除)
工程规模 群体工程应附《承包人承揽工程项目一览表》(附件 1)。
交易价格 根据交易双方签订的《股权及资产购买协议》,标的资产的总购买价格应为按下列计算得出的金额: (1) 74,500,000 欧元(“基础购买价格”); (2) 加上截至第一次生效日标的公司现金总额,最高不超过 15,000,000 欧元 (“最大现金总额”); (3) 减去截至第一次生效日标的公司金融负债总额; (4) 若标的公司截至第一次生效日的存货总额加上在 ROW-LATAs 项下转移的截至相关生效日的存货总额超过目标存货(“目标存货”即指 41,200,000 欧元),则加上该超出部分金额;若标的公司截至第一次生效日的存货总额加上在 ROW-LATAs 项下转移的截至相关生效日的存货总额低于目标存货,则减去该部分差额; (5) 若德国标的公司、中国标的公司和意大利标的公司截至第一次生效日的其他净营运资本总额与在 ROW-LATAs 项下转移的截至相关生效日的其他净营运资本总额的总和为正数,则加上该总和金额;若德国标的公司、中国标的公司和意大利标的公司截至第一次生效日的其他净营运资本总额与在 ROW-LATAs 项下转移的截至相关生效日的其他净营运资本总额的总和为负数,则减去该总和金额的绝对值; (6) 加上截至相关生效日在 ROW-LATAs 项下转移的任何现金(如有),上述第
违约条款 (1) 乙方逾期交付标的物、甲方逾期付款,按日承担违约部分合同金额的违约金。 (2) 其他违约责任以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为准,无相关规定的,双方协商解决。
双方权利和义务 1、 甲方保证存款资金来源合法,存款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部门的规定。 2、 甲方承诺所提供的所有资料真实、完整、合法、有效,如有变更,甲方应及时到乙方营业网点办理变更手续。若甲方未及时办理相关变更手续,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由甲方自行承担,乙方对此不承担任何责任。 3、 如因甲方原因(包括但不限于因甲方债权债务纠纷导致甲方活期账户被司法机关采取司法强制措施)导致存款本金不能从其账户足额划转结构性存款账户的,本协议不生效,由此给乙方造成的损失,由甲方承担责任。 4、 甲、乙双方签署本协议以及前述存款本金被乙方冻结,并不意味着本协议项下结构性存款业务交易已成交,仅在本协议签署且甲方相应存款本金成功划转至结构性存款账户内的情况下,本协议在产品说明书约定的起息日生效。 5、 甲方在此同意并授权乙方有权根据本协议对甲方相关资金账户进行资金扣划等相关操作,无须经甲方另行同意。 6、 由于甲方原因造成资金账户余额不足或被司法、行政机关等机构采取冻结、处置等强制措施而导致扣划、存入不成功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7、 甲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乙方书面许可,甲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乙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法律、法规另有规定除外。 8、 签订本协议后,乙方可凭本协议冻结甲方活期账户内资金,冻结金额为本协议项下甲方申请办理结构性存款业务的存款本金金额。 9、 乙方应按照本协议以及说明书的约定将应支付的存款本金(如有,下同)及利息(如有,下同)划入甲方活期账户。如因甲方原因导致存款本金与利息无法入账的,甲方应自行承担全部责任,乙方不承 担任何责任。 10、 乙方应按照说明书的规定披露业务相关信息。 11、 除另有约定外,乙方不负责代扣代缴甲方应缴纳的税款。 12、 乙方应严格遵守消费者权益保护相关规定,切实保护甲方合法权益;乙方对本协议及其条款负有保密义务,未经甲方书面许可,乙方不得向任何组织、个人提供或泄露与甲方有关的业务资料及信息,除法律、法规另有规定以及产品销售需要进行的披露除外。 13、 在产品募集期间,甲方有权继续存入或撤销产品交易申请。在投资冷静期内,如果存款人改变决定,可以撤销产品交易,撤销后乙方对甲方的全部投资款项进行解冻。产品成立后,在产品存续期间,个人结构性存款产品不允许提前支取。产品到期后,不支持自动转存。 14、 在产品募集期和投资冷静期,对于冻结的产品本金按照活期存款利率计息。由于甲方原因,导致产品到期后本金及利息无法划入活期账户的,超过原定存期部分,本金及利息不再计息。 15、 根据产品说明书的相关规定,双方所应享有的其他权利和应履行的其他义务。
工程概况 1. 工程名称: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