活動保險. 本計畫執行期間(包含說明會、記者會、實體推廣活動等其他必要場合)之人員安全,廠商應於活動辦理期間,於活動區域內投保公共意外責任險,其投保金額每人不得低於 600 萬元,承保範圍包含:每一個人體傷責任 6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體傷責任 3,000 萬元;每一意外事故財損 200 萬元;保險期間內最高賠償金額為 6,400 萬元。 2.結案事宜:檢附結案報告書等相關文字檔、 PDF 檔、照片(所附照片部分,至少應有 300張,照片解析度須達 800 萬畫素以上)、JPG圖形檔及其他原始檔,交由本會結案並留存;另須提具本計畫量化統計資料(營業額、其他 可量化數據)。 乙式 1. 應於活動開始5 日前提送已辦妥保險證明文件到會核備。 2. 電子檔以隨身碟儲存,並檢附清冊標示內容、讀取軟體需求等,並附保存盒或資料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