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与管理. 推选单位对本单位人员承担管理主体责任。
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与教科文组织签订合同,并按合同规定按期派出。未按期派出者留学资格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留学基金资助。
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24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至2016年3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派出与管理. 1. 留学候选人的留学院校由俄罗斯人文合作署负责落实。俄方一般于 7-8月通知奖学金落实结果。
2. 国家留学基金委将最终录取结果通知有关派出单位及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签证和机票事宜一般由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办理。
派出与管理. 资助对象及其担保人(校内研究生导师)与学院签署《福建师范大学光电与信息工程学院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协议书》,担保人承担访学研究生按时完成访学计划并按期回国的责任。
派出与管理. 受资助研究生的国内研究生导师为其担保人。受资助的研究生及其担保人须与学院签署《福建师范大学研究生出国(境)访学资助协议书》,担保人承担访学研究生按时完成访学计划并按期回国的责任。
派出与管理. 留学人员的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3月31日。申请通过国家留学基金委与国外有关教育、科研机构合作协议派出者(国家留学基金委统一安排成班派出项目)留学资格有效期保留至2017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未经批准放弃资格或不按期派出者,5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留学资格者,2年内不得再申请国家公派出国留学。 国家留学基金委原则上不受理变更留学国别、变更留学单位、变更留学期限及延期派出的申请。
派出与管理. 被录取人员一般应在当年派出,留学资格保留至2021年12月31日。凡未按期派出者,其留学资格将自动取消。
派出与管理. 录取人员若未经贵州省教育厅批准擅自放弃录取资格或不按规定日期派出,将不得再次申请贵州省教育厅组织的其他公派项目。